近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歌乐山保育路设卡检查酒驾时,查获一名酒驾男子。经过民警仔细检查,发现该男子于2015年5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如今刚满5年符合重新取得驾驶证资格,不成想苦等五年的他却又因酒驾被查。
6月11日20时50分许,在歌乐山保育路,民警对一辆黑色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车内竟飘出一股浓烈的酒味,民警立即将驾驶员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民警在检查驾驶员驾驶证件时,发现驾驶证上的图片信息与驾驶员本人相貌完全不相符,驾驶员自称驾驶证可能是拿错了,拿成了自己“舅子”的驾驶证,但民警根据多年的经验判断,该男子言行举止一定存在问题,定想借此证蒙混过关。
民警立即通过系统很快核实了驾驶员身份信息,显示该驾驶员在2015年5月份就因醉酒驾驶证被吊销了,现在还处于无证状态。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其测试结果为78mg/100mg,已经达到酒驾标准。
经民警询问,驾驶员赵某,当天晚上和朋友一起吃晚饭时喝了一瓶白酒,赵某称其坐副驾驶的是自己妻子,她当时并没有喝酒,而且还有驾驶证,但因为她有近视,赵某心想夜间视线不好,开车不安全,所以没让妻子开。
而自己由于刚满期,正要去参加驾驶证申领学习,暂时还没有重新取得驾驶证。
目前,赵某因存在饮酒、无证驾驶机动车严重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扣留机动车,并将面临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酒后驾驶机动车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更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同行人员也有及时劝止义务,尽量由具备驾驶资格的同行人员来驾驶机动车,或联系其他代驾人员,做到上路行驶规范守法,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付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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