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庆 > 正文
子女农转非之后,父母身故还能继承父母农房吗?听听官方怎么说
07-02 13:32:42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父母生活在重庆农村,也是农村户口。他们身故之后,已“农转非”的子女能继承农村的房屋,能继续承包土地吗?

6月22日,巴南区一网友在当地问政平台中寻求解答。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给出了官方答复,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农村房屋属于公民留下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你父母去世后,其留下的农村房屋可由包括其子女在内的继承人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根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四十五条,以家庭方式承包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方应当收回承包方的承包地:(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本市各区县(自治县)所辖街道办事处或者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地镇,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二)承包方全家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村落户,在新户籍地取得承包地的;(三)农户整体消亡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情形。

按以上规定,若父母去世后,其子女均为非农户口,其承包地由集体收回。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郭发祥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