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财产存入他人账户,就能躲避强制执行了吗?这对夫妻不但没有躲掉,还受到了严厉的惩罚。近日,合川法院以拒执罪依法判决被告王某拘役四个月,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李某、洛某与王某、张某夫妇发生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判决王某、张某夫妇共同偿还李某、洛某80万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张某夫妇未能主动履行判决义务。2017年9月,李某、洛某向合川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受理后向王某、张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相关权利义务,但是二人并不理睬。
2018年3月,王某、张某各自提取名下的公积金共计11万余元,将其转移至张某母亲账户,拒不履行执行义务。
公安机关对王某、张某涉嫌犯拒执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后,2019年12月二人主动向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合川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张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合川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张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判决被告王某拘役四个月,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实习生 唐予馨 通讯员 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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