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消息,8月29日上午10点半左右,一名男子报警称自己支付了一年房租,至今入住还不到一个月,但房东却称没有收到房租必须收回房屋。沙坪坝区110民警立即赶到事发地——汉渝路一小区。
据报警人小王介绍,自己于7月下旬通过一家租房中介,以600元/月的价格租赁了一套位于汉渝路附近一小区的房屋,租赁公司以“活动促销,价格低廉”为由让小王支付一年的租金。
缴纳费用后小王便一直居住在该处。直到今天突然一名自称姓李的中年女子上门找到小王,称自己是房东,因为自己没有收到租金,现在要收回房屋,让小王立即收拾行李准备搬离。
这可把小王弄懵了,明明自己缴纳了一年的房租,为何房东说没有收到租金呢。小王立即拨打了中介公司的电话,可电话已经无法接通。小王通过多方询问才知道,原来该中介公司早已人去楼空。这可急坏了小王,不但自己缴纳的8500元租金打了水漂,房屋也即将被李女士收回。经过一番协商,李女士不接受小王提出的额外补偿部分房租的提议,情急之下小王开始与李女士理论并发生争吵。
小王认为,李女士与自己都与中介公司签订了相关协议,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应该受法律保护,自己理应享受该房屋的租住权。李女士认为中介公司已经单方面毁约,自己必须收回房屋。双方各持意见,僵持不下,争论情绪越来越激烈。
民警见状立即制止二人争吵,引导二人首先冷静下来。并对二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制宣传教育,民警认为:由于李女士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让中介公司代为管理和出租(转租)自己的房屋。之后中介公司将房屋租给小王,小王应该享有租赁期内该房屋的租住权。李女士提出的收回房屋方法并不妥当。
同时民警也告知小王,租房时应该详细了解中介公司相关情况,签订协议、缴纳租金时应该慎重考虑,最好能与房东取得联系,核实房屋相关情况。双方应该保持冷静,平和理性处理纷争,如果协商处理无果,可以就该问题向人民法院反应寻求解决办法。公安机关会密切关注相关中介公司动向取证调查。
最终李女士和小王停止了争吵,表示会通过协商解决此事,如果确实无法协商,也会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办,并对民警表示十分感谢。
民警在此提醒,有租房需求的朋友,应该详细了解协议内容,最好能直接与房东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房东关于房屋出租的意向。对于有房屋出租的朋友,民警在此提醒,尽量不通过第三方渠道出租房屋,如确实不便需要第三方服务的情况,应该详细了解该公司情况,做好防范准备。
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王小生
原标题:小伙预付一年房租才住一个月 为何房东要赶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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