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认为晚上喝了酒,只要当时不开车,次日开车就不属于酒后驾驶了。其实,交警部门在对酒后驾驶的认定是根据驾驶员员检查的酒精含量来决定的,具体什么时间喝的酒,对认定不构成影响,不少驾驶人就“栽”在了“隔夜酒驾”上。
8月27日上午,渝中区交巡警支队大坪大队民警在经纬大道出城方向的道路上执勤。11点40分左右,民警在检查过往车辆中,发现一辆小轿车的驾驶员身上有一股较浓的酒味,存在酒驾嫌疑。民警立即对该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检查,结果显示,驾驶员何某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饮酒驾驶。
“昨晚是喝了酒,我以为没事了。”经了解,何某昨晚和朋友一起吃夜宵并喝了一些酒,第二天准备出门上班,认为过了一晚上不会出问题,不料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驾驶员何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何某涉嫌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并依法予以处罚。
民警提醒,夏季夜间饮酒较多,司机们在晚上饮酒后,次日最好不要继续开车上路行驶,一定要充分的休息之后才能开车上路,否则容易造成“隔夜酒驾”。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