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手机俨然成了人们离不开的助手。前几天,驾驶员杨女士喝酒后就因手机没电没办法叫代驾,身上没带现金,手机无法支付没法打车,侥幸酒驾上路被查,受到处罚。
8月29日晚上23时50分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民警在红锦大道人和加油站路段设卡检查酒驾时,一辆红色小轿车缓慢驶来,民警将该车拦下,对车内的女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测试值结果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女驾驶员大呼冤枉:“警察同志,我确实是没得办法了!你看嘛,我身上又没现金,手机又没电,喊不了代驾,也打不了车,你叫我怎么办嘛?我不自己开车,难道要步行回家呀!”她一边解释,一边掏出手机展示。
经询问,这名驾驶员姓杨,女,今年38岁,家住汽博中心附近。当晚,杨女士驾车前往大坪和朋友聚餐,饭桌上大家兴致高涨喝了酒,吃饭时,杨女士没注意到手机电量不足,喝酒聊天正在兴头上,也顾不上去充电,饭局一直持续到晚上11时许,大家酒足饭饱后就各自回家。这时,杨女士摸出手机准备叫代驾,才发现手机电量耗尽已经关机,而身上也没有现金,朋友也都各自离开,一筹莫展的杨女士最后索性自己驾车回家,结果被交巡警查获。
杨女士因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她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驾证6个月的处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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