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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超车要不得!驾驶员心急弯道超车 直接损失数万元
09-17 20:31:48 来源:渝北交巡警

渝北交巡警消息,弯道超车不仅给自身带来危险

更会让周围车辆避让不及

近日

渝北区一驾驶员杨某就因弯道违法超车引发一起交通事故

不仅损失数万元

还将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9月7日下午18时许,

渝北交巡警接到报警称,

在渝北区同茂大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接警后,

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在现场,

一辆货车与一辆宝马车相撞,

货车左后轮胎受损,

宝马车车头受损变形。

所幸,

两车驾驶员均系有安全带,

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事故现场)

经查,

事发当天,

杨某驾驶货车行驶至同茂大桥时,

见前方一辆宝马车正在路口缓慢右转,

心急的杨某便猛踩一脚油门,

准备向左侧变道超车,

谁知,

在超车过程中,

货车右后轮正好与宝马车左侧车头发生碰撞……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杨某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事故造成的两车车损费共计4万余元,均由杨某承担。

法律链接:以下情况不能超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渝北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弯道减速鸣笛禁止超车,

安全出行,

平安回家!

原标题:违法超车要不得!渝北一驾驶员心急超车直接损失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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