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邵先生的脚受伤后做了清创缝合手术。术后一个月,伤口愈合了,但是脚依旧疼得厉害。他去医院一检查,惊讶地发现,脚里面竟然还有一块两厘米多长的玻璃碎片。
一个月前,邵先生的脚被玻璃扎伤,于是就到渝北区新牌坊附近的龙湖医院就诊。在龙湖医院做了“大清创缝合”手术后,邵先生回家养伤。虽然如今伤口已经愈合,但是一个月来,伤口部位一直很疼,导致走路一瘸一拐。前两天,他去其他医院检查,结果把自己吓了一跳:肉里面有一块两厘米多长的玻璃。
记者和邵先生一起到医院了解情况。一个月前给邵先生做手术的医生没在,医院行政办公区域的工作人员介绍,正常情况下,手术前应该先拍个片子确认玻璃碎片的多少和位置,因为仅凭医生的眼睛和手感难以把玻璃清理干净。
然而邵先生手术前没有拍片。那么,当时为什么没有拍片呢?医院工作人员电话询问当事医生后表示,当时医生提出让患者拍片,却被患者拒绝。对于医院的这种说法,马上被邵先生否认。
如果医院曾提出让患者拍片却被患者拒绝,对于这一可能影响手术效果的内容,病历中有所体现,那么在发生医患纠纷后,医院很可能会免责。然而如今,医院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其曾提出让患者拍片。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田小江律师认为,如果医院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就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从法律上讲就应当认定为当时医生没有给患者提出拍片诊疗建议。
杜江涌律师认为,医院应该对由此引起的患者相应损失予以赔偿,这个损失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预期的间接损失。
医院让邵先生去渝北区卫健委投诉,或者去法院起诉。
邵先生表示,会先去其他医院做第二次手术,把脚掌里面的玻璃碎片取出来,之后再继续维权。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郭金铭
原标题:手术后疼痛一个月 脚掌玻璃碎片没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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