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天城公巡大队在辖区道路进行路检路查。
8时许,当民警巡逻至塘坊大道天城小学路段时,发现一辆灰色小车违停在路边。该车车身陈旧,既未按规定悬挂号牌,又未张贴临时号牌,甚是可疑。
民警上前仔细查看,发现发动机还是热的,应该是刚停在此处不久。透过车窗往内一看,两块车牌正静悄悄地躺在后座上。
民警通过查询,联系上车主黄某,黄某却说将车借给了朋友刘某。而刘某已离开停车现场,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民警对该车进行了拖移。
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当日,刘某打算去云阳,为了方便就向黄某借车。刘某借到车后,在明知车辆未悬挂号牌的情况下仍然独自驾车上路了。
刘某驾车往云阳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塘坊大道时,他认为黄某的车没悬挂号牌,没办法上高速。于是,刘某将车违停在公路边,另外乘车去了云阳。谁知,刘某刚离开没多久,交巡警就巡查发现了……
“车辆为什么没有悬挂号牌呢?”民警调查发现,该车是黄某买的二手车,领取号牌后就一直没有安装。而刘某在借车时,也没把这个当回事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未悬挂号牌的车辆上路。
刘某驾驶机动车上路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交巡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机动车上路未悬挂号牌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望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
同时也要提醒大家,找他人借车时,应当对车辆的车况、手续进行查验。一一问清楚车辆的所有状况,确保车辆合法上路,这不仅是对车主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保证行驶安全,避免不必要纠纷和损失。
原标题:扣12分,车直接拖走!万州这个驾驶员遭得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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