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两千、三千……”“三万!”一场原本有些沉闷的网络司法拍卖,被这一豪爽的竞价推向了高潮。然而,随着尾款支付时限的逼近,这位“豪爽”的竞买人却“失踪”了。今(26)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巴南区法院获悉,因竞买人没有按时支付尾款, 导致这场拍卖需重新进行。
2016年,重庆佳佳公司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市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在执行债务人变价方案过程中,管理员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重庆佳佳公司享有的商标进行拍卖。
在项目公开竞价中,周某缴纳了2元保证金参与到了这场拍卖中。
在竞价过程中,各竞买人谨慎有序出价,而周某直接将原本三两千的竞拍价格一次性抬高至三万元,旋即以30002元价格高价胜出。
根据拍卖公告的规定,周某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金2元外的30000元余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但周某未按时支付尾款,破产管理人也未能与周某取得联系。
为维护债权人合法利益及司法秩序,巴南区法院依法在去年9月9日作出裁定,重庆佳佳公司商标得以重新竞拍。此次竞拍最终成交价为9002元,已由竞标人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并完成了商标权的转移。
商标卖出去了,拍卖款项也已依法处置,事情结束了吗?
没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周某应当将前述拍卖款差价21000元及应收佣金240元于收到巴南区人民法院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至管理员账户,以弥补损失。
通知书下发后,周某任然采用“人间蒸发”的态度,从未收取法院和管理人邮寄的通知和裁定书,亦从未向各债权人、管理人及司法机关道歉。
就在周某依旧不理不睬时,他名下的一处房产被法院查封,名下的所有银行卡也被法院冻结。
“如果再不及时缴纳罚款,你将被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拍卖你的房产!”从执行法官邹敏强处了解到事情的严重后果后,周某认罚,缴纳了相关款项。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通讯员 赵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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