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7)日上午,铜梁法院召开了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从去年至今,对152人实施拘留,累计将5567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限制高消费5883人次,限制乘坐飞机15772人次、高铁15772人次。而赵某就是其中之一。
想飞回重庆遇阻立马还钱
2015年3月,袁某向罗某甲、谭某、罗某乙三人借款20万元,并约定利息6万元,分两期还清,赵某为借款担保人。
借款期限届满后,袁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将袁某、赵某告到了铜梁区法院,袁某被判还钱,赵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然而,判决生效后,袁某、赵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罗某甲等三人遂向铜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依法对两人名下的车辆、相关银行存款账户采取查封冻结措施,而实际借款人袁某却下落不明,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找到赵某,赵某表示愿意分期履行,并在执行法官调解下,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长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眼看案件有了转机,赵某却在履行完前三期债务后,玩起了“失踪”。承办法官将赵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今年春节返程高峰期至时,案件承办法官突然接到失联已久的赵某电话。赵某称其现在在海南三亚准备回重庆,但买机票时却被告知自己是“老赖”买不了机票,希望法院能够解除其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并表示愿意先支付剩余大部分案款,余款等回重庆后全部履行。
随即,赵某的朋友便将部分案款汇入了法院账户。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暂时解除限高措施有利于案件的执行,经合议庭研究讨论,决定暂时解除对赵某的限高措施。
回到重庆后,赵某及时将剩余款项全部支付。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去年至今发布限制高消费5883人次
发布会上,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至今,铜梁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2713件(含旧存774件),执结11939件,结案率93.91%,执行到位金额15.372亿元。
执行中,该院不断强化拘留、罚款、搜查、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亮剑被执行人。期间,对152人实施拘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件,累计将5567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限制高消费5883人次,限制乘坐飞机15772人次、高铁15772人次。
同时,多措并举处置财产,提高财产处置价值,让执行兑现“不落空”。
铜梁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着力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模式,多向发力、精准施策,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如进一步加深与联动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用好联合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推动打击拒执犯罪常态化;深入推进执行悬赏保险机制和律师调查令,并将积极争取与区城投物业、移动、电信、联通等单位的联动合作,吸纳更多力量进入综治大格局,进一步破解“查人找物难”困局等。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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