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市高速执法四支一大队通报了辖区一起单车事故,让人无语的是,在事故发生后,驾驶员竟然丢下同车被困的车主逃之夭夭……
货车侧翻,车主被困驾驶员却不见了
1月10日零时40分许,市高速执法四支一大队通过视频监控发现沪渝高速公路晏家往长寿的匝道一辆货车翻车,立即通知当班巡逻车。
赶到现场的执法人员发现匝道内一辆六轴大货车侧翻于护栏边。
“车里面有人吗?”
“有人。”驾驶室传来了微弱的回应。
执法人员立即通知120,通过与被困人员简短交流得知其被卡在车内需要救助,并初步了解到车内被困只有一人,蹊跷的是里面被困的并非驾驶员而是车主,而驾驶员无影无踪了。
执法人员当即用巡逻车备用铁锹撬开已破碎的前挡风玻璃,将车内伤员解救出车外。所幸车主只是腿部和腰部受轻伤并无生命危险。
他丢下车主独自逃生,因害怕未施救或求救
随后,高速执法人员开始对事故过程进行调查了解。
据介绍,该车满载9卷钢卷欲运往涪陵,驾驶员行驶过程中感觉到车厢内二十吨重的货物有移动迹象,车辆已不受控制,翻车瞬间,驾驶员跳车逃生,留下了目瞪口呆的随车车主。
让人无语的是,不知出于何种考虑,翻车后,驾驶员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和解救被困车内的车主。
随后,执法人员用车主提供的电话与驾驶员余某取得联系并通知其到达现场。
驾驶员余某称当时受到事故惊吓而内急,翻越护栏跑到山坡上方便,随后的半小时一直躲在山坡上怕后面继续发生事故,却置被困于车内的老板不顾。
这半小时内,余某一直躲在山坡上瑟瑟发抖,不敢下来面对这次事故。同时,他说自己因为害怕而忘记了及时报警和报“120”急救。
由于是单车事故,驾驶人又不在现场,事故现场撤除后,执法队员通过询问笔录、查看收费站及龙门架视频监控等方式,对驾驶人余某驾驶货车发生事故事实进行了确定。
因该事故涉及人伤和路产损失,后续事宜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重庆高速执法部门提醒: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应及时将事故车转移到应急车道内,车辆不能移动的,应开启应急灯,在后方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三角警示牌,人员转移到护栏外等安全地带。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此外,法律人士指出,因为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通讯员 陶强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