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李某持有小车驾驶证,却驾驶大货车上路,且还是一辆无牌车。日前,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白涛公巡大队民警,对李某因准驾不符及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两项违法行为作出一次性记24分,罚款700元的处罚决定。
6月5日下午3时许,白涛公巡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交通执法检查,期间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货车,民警立即上去检查。当对驾驶人李某的驾驶证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驾驶证为C1证,构成了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合的交通违法行为。经询问,李某表示当天他帮人驾驶货车,根本不知道小车驾驶证不能开大车。目前,李某因准驾不符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两项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700元,一次性记24分。
民警提醒,每一本驾驶证上,都有一个准驾车型代码,持有驾驶证的驾驶员必须根据这个准驾车型驾驶,否则就属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上路,应按规定悬挂清晰完整的号牌,是每一辆上路行驶的车辆都必须做到的,心存侥幸或为躲避监控设备抓拍违法行为的驾驶员不悬挂车牌,不但会被罚款,还要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
上游新闻记者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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