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上游新闻记者从渝中区法院了解到,全市首个设在人民法院的“儿童之家”已落地该院。首批20余名儿童走进该院的“儿童之家”参加活动,小朋友们还穿上法袍,拿起法槌,体验了一次“小法官”。
活动现场,渝中法院小公民法律课堂讲师胡媛媛带领小朋友们走进法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孩子们介绍了审判活动区的布置、庭审纪律以及法徽、法袍、法槌等知识,现场为小朋友们讲授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法治课。
按照《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推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市妇联《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渝中法院在有统一标识、有固定场地、有活动设施、有管理人员、有制度台账、有主题活动、有成果展示的“七有”建设标准上,将儿童之家与重庆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四个一建设”深度融合,按照组建一支健全班子、固定一个专属场地、配备一套设施设备、规范一套管理制度、打造一个展示园地、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的“六个一”标准,把儿童之家建设作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推进,促进儿童之家效能最大化的发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护航。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实习生 王迎桓 渝中区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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