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长江母亲河,让一江碧水始终带着澄澈向东流,是沿岸百姓的心声。
2021年1月-6月,长江干流重庆段13个国控断面水质保持为Ⅱ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半年时间过去了,重庆如何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
综合治污
守好长江水环境保护“闸口”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围绕贯彻《长江保护法》,聚焦落实河长令明确的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工作,坚持专项行动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将严查暗访、严厉打击工矿企业废水超标排放、畜禽养殖污染、污水收集管网跑冒漏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船舶污水偷排直排等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常态整治、高压打击。
重庆作为全国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两个试点地区之一,去年全市“试点+铺开”成效显著。
“我们组织渝北区、两江新区高效完成辖区内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并同步推进完成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沿线入河排污口排查,锁定入河排污口4228个。”上述负责人说,形成“一张网”“一幅图”的智能化查询系统,建立30余项工作标准、技术规范、制度机制,为全国开展排污口整治提供了有益借鉴。
今年,正着力“整治+监管”持续用力,出台《重庆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明确整治要求。对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分类和命名,并按照“一口一策”要求编制整治方案,下一步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推广到全市1000平方公里重点次级河流范围。
目前,全市4228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已完成分类2380个、编码1468个、树立标牌87个,已完成工程类整治71个,其余需整治的排污口正在按进度落实整治。
专项联合执法
护航共抓长江大保护
今年,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河长办、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联合制定印发《2021年水污染防治现场检查计划》,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300余人次加强巡查。
今年6月,集中开展长江、嘉陵江、乌江沿线26个区县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锁定“三江”江岸两侧3公里范围,督促立行立改环境问题2207个,约谈督办8个,推进立案查处177件,向区县政府纵向移交、向市级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横向移送问题315个,形成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私设暗管等典型案例20个,有效解决了环境问题、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生态环境领域一系列的工作举措,有力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方针的深入落实,为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上游新闻记者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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