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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关系”捡漏法拍房? 3万元“定金”打水漂
09-15 18:40:19 来源:第1眼-重庆广电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市场上价值一百多万的房子,因为可以“走关系”,八十多万就能买到。杨先生就因为相信了这样的说词,向对方交了3万元的购房定金。可如今,房子没买到,退钱也遇到了麻烦。

杨先生说,他有个朋友,是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员工。去年底,这位朋友告诉他,公司老板很有手段,大渡口一套价值100多万房屋将会被法院拍卖。他们老板可以通过关系,86万多就能买到。于是杨先生向中介公司老板交了3万元的定金,可最后还是没能竞拍成功。

杨先生说,他后来才了解到,这套房屋的起拍价是100多万元,想用86万买到,几乎是不可能的。

房屋买不到,那就应该退款吧。今年3月份,双方签订了解约协议,对方承诺一个月之内退款。可如今,都已经过了大半年了,3万元定金还是没有退回来。

当时给杨先生介绍这事儿的朋友,已经从对方公司离职了。记者采访时,向杨先生收款的公司负责人也没在门店里。在电话里对方告诉记者,反倒是杨先生欠他更多的钱。至于杨先生为何反倒欠钱,对方说是“商业机密”。

杨先生是不是欠下了这家公司4万元的债务没有还清呢?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杨先生出示了他和对方的聊天记录。当中提到了“走关系”“行贿”等情况。杨先生承认,当时对方告诉他,要购买法拍房,需要拿钱去打点。

杨先生说,房子压根没买到。对方也一直没有拿出花4万元去“打点”关系的证据,所以他不认可这4万元。对于此事,田小江律师认为,所谓走关系搞行贿,本身就违法的。不管对方是否真的花了这4万元,相关约定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律师建议,杨先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归还定金的承诺。

律师还同时表示,目前,我国的很多司法拍卖都是借助网络平台进行,整个拍卖过程公开和透明。想要靠托关系,走后门来“捡漏”,这种想法既不正确、也不现实,反倒可能会被人蒙蔽,遭受损失。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谭博治

原标题:走关系捡漏法拍房? 交了款如今难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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