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去年,市民唐女士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缴纳了首付款之后,一家人很快就入住了新家。不过,入住了大半年之后,这套房子却出现了变故。
2020年6月,经过房产中介牵线,唐女士和家人购买了沙坪坝区模范村桃花里小区3栋1单元10-4的房屋,总价为112万元。唐女士一家和房主祝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不过,这套房屋当时属于抵押状态。
虽然是抵押房,但唐女士觉得房价还算便宜,用买楼梯房的价格买一套电梯房,想想是挺划算。唐女士一家缴纳了61万元的首付款,拿到了房屋钥匙。合同约定,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过户手续。
到了去年年底,唐女士得到了一个震惊的消息。因为债务问题,房主祝先生根本没有把61万元的房屋首付款拿去银行解押,而是另作他用。所以,房子不仅无法过户,还被法院查封了。
唐女士说,房主祝先生如今已经失联,房产中介那边也改换了门庭,当初许下的种种承诺都不能实现了。今年1月份,唐女士向法院申请了房屋财产保全。10月9号,法院对房屋进行了第一次拍卖,最后拍卖成功,买受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10月27号,也就是昨天,渝中区人民法院发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房主祝先生及其房屋使用人在11月10号前,搬离房屋。如果逾期不履行,法院将采取措施强制迁出。花了几十万买套房,到头来,房子却不是自己的。法律人士建议,如果唐女士一家能够找到房产中介、卖房人在推销房屋的过程中,有欺骗行为的证据,就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追偿损失。
针对二手房买卖,律师提醒大家要注意几点:首先是房屋的产权有没有瑕疵,是不是属于卖方所有。第二个是在房屋的权利形式上面,有没有限制,比如房屋有没有设定抵押状态,还要查询一下房屋有没有被保全,有没有被查封拍卖。另外自民法典实行以后,我们还要看一下在房屋上面有没有设置居住权。只有这些权利是完整的,才可以买卖,否则即便是房屋再便宜,也要三思而后行。
目前,唐女士一方面还在尝试与原房主取得联系,另一方面,也在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原房主追偿自己的房款和相应赔偿。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魏思超 徐杨
原标题:二手房未过户被拍卖 买房人即将“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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