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 消息,近日,奉节警方在青龙镇樟木村开展反诈宣传时,抓获一名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
据刘某交代,今年10月中旬,自家农田里的玉米、红薯等农作物接连被毁,一时气愤,决定在庄稼地里下了8个捕兽夹。第三天,一只满身带刺的豪猪就被刘某用尼龙编织袋捉回家,饲养在猪圈里供大家观赏。
近日,奉节县公安局青龙派出所民警到樟木村开展反诈宣传时,意外发现这个线索。民警遂将刘某控制,并从其家中搜出铁质捕兽夹8个,“三有”保护动物豪猪1只。
据悉,豪猪是啮齿目科动物,头小,四肢短粗,背部与尾部生有长而硬的棘刺,用来保护自己,防御敌人,是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三有”保护动物。
警方提醒,根据《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原标题:奉节一男子非法狩猎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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