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通知明确,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保持不变。
此前的6月3日,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我市适度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现行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适度调整优化:住房限购区域由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含高新区)调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除王哥庄街道以外区域,将黄岛区、城阳区(含高新区)、崂山区王哥庄街道调出限购区域。
消息来源: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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