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中华遗嘱库发布《2021中华遗嘱库白皮书》,其中,2020~2021年的立遗嘱人群中,“00后”一共有223人,近一年增长了14.42%。他们立遗嘱主要处分的财产以“银行存款”“虚拟财产”为主。(3月21日《上游新闻》)
“00后”加入到立遗嘱人群当中,“虚拟财产”成为立遗嘱主要处分的财产之一,这表明立遗嘱年轻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反映了虚拟财产逐渐成为人们的重要财产。这背后凸显了年轻人立遗嘱意识越来越强,人们保护虚拟财产意识越来越强,这是社会的进步,值得点赞。
然而,尴尬的是,即便人们生前立了遗嘱,明确了虚拟财产如何处分,但要想按照遗嘱所愿处分个人的虚拟财产操作起来却很不容易。因为在目前,法律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在继承虚拟遗产方面留有很大的一块留白,让人继承虚拟财产难以操作。
从法律角度说,虚拟财产跟实体财产一样,受到法律保护,可以继承,这没有法律障碍。《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换句话说,只要是自然人合法取得的财产,不管是实体财产,还是虚拟财产,都应当视为遗产,可以被人继承。
可关键问题是,虚拟财产保护、继承的具体法律法规有留白,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许多限制和难题,让虚拟财产继承起来困难重重,耗费巨大成本。比如,哪些虚拟财产归属用户所有、哪类虚拟财产归属网络平台所有以及网络平台可以自行处理,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存在争议。一些人写入遗嘱的虚拟财产可能压根就不归属自己,只是用户个人认为属于自己。
再比如,按照很多网络平台的格式条款规定,继承虚拟财产需要公证,而大多数地方没有出台虚拟财产继承公证业务指引,公证处不提供虚拟财产公证业务,没有办法给虚拟财产出具公证书,公证直接卡住了虚拟财产的继承。
在各类虚拟财产不断在“云端”累积的互联网时代,在越来越多的人将虚拟财产写入遗嘱的新时代,保护人们的虚拟财产,方便人们顺利继承虚拟财产,避免出现人没了虚拟财产跟着没了的现象,相关立法不能再滞后了,必须提速,填补法律留白,以法律打通虚拟财产继承、处分的各个环节。
首先,以法律形式明确虚拟财产归属权,哪些虚拟财产归属用户需要法律一锤定音,切实解决虚拟财产归属争议。其次,将虚拟财产公证纳入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范围,充分发挥公证在虚拟财产继承中的作用,满足社会对虚拟财产公证的新需求,像云南省在2021年底就出台了《网络虚拟财产继承和承继公证业务指引》。再者,有必要建立居民财产大数据库,包括银行存款和虚拟财产,并实现一键查询,方便继承人查询虚拟财产,降低其查询成本和难度。毕竟在目前,立遗嘱的占少数,大多数人没有立遗嘱。否则,类似河北行动不便老人拿着独生子的火化证明挨家银行查询儿子生前存款的一幕将继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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