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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交管局发布“轿车撞死候车女子”情况说明,再次回应社会关切
02-23 15:12:05 来源:上游新闻综合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2月23日发布《关于云岩区三桥公交车站路段一私家车冲入公交车站冲撞候车群众有关情况说明》,就《警情通报》发布后网民热议和猜测再次作出回应。

2022年2月20日00时08分,在贵阳市三桥路段,发生一起私家车冲入该处公交车站冲撞候车群众交通事故。该事故发生后,网民将有关视频传上网络,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及时向社会发布了《警情通报》,说明了真相,维护了公众知情权,也避免了恶意炒作。

但在《警情通报》发布后,65家媒体对通报进行了转载和新闻再编辑,共推送信息677篇。网民评论12527条。网民热议点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对《警情通报》中“候车行人”表述有争议,认为不能称作“行人”;二是认为酒驾和醉驾应该以行为确认处罚,而结果只应用于考虑量刑是否该加重,而不是减轻。三是呼吁对肇事者判处死刑。四是认为有故意杀人嫌疑,甚至有些人猜测为当前新的报复社会、行凶杀人做法。

针对社会及网民普遍关注的几个问题,现再次说明如下:

一是关于《警情通报》中“候车行人”表述问题。该表述在法律规范中并无不当。对于未使用交通工具等其他通行方式的,在交通事故表述中通常以“行人”作称。同时通过其它动态词语对其状态加以区分,如“正在通过马路的行人”“候车行人”等。

二是关于量刑及判处死量等要求。交警部门作为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必须以事实为依据,通过详细、深入细致地现场勘验、证据收集、知情人走访等,对事故成因作出依据充分、证据链完整的交通事故卷宗,依法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检察机关复核后作出起诉或不起诉裁定,最终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有罪或无罪判决。因此,对于当事人判处何种罪行、交警部门是无法向网民和媒体直接做出定情答复的。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表示,请广大媒体、市民、网民相信,公安交警部门会切实履行职责、依法依规侦办此案,在法定时限内向检察机关移送案卷。我们在对受害群众表示深切同情的同时,也强力谴责违法者肆意践踏法律的恶劣行为。贵阳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人,尊重法律、敬畏生命,时时处处作一个守法尊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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