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公安网络发言人消息,3月21日,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分局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3.20”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北予以刑事拘留。
刘某北,男,31岁,籍贯魏县,现住邯郸市丛台区,某单位职工。经查,刘某北长期服用某镇痛类处方药,3月20日因超量服药,酿成祸端。
邯郸警方将严格依法办案,严厉惩处犯罪行为。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邯郸市公安局
2022年3月21日
原标题:最新警情续报 “3.20”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北被刑事拘留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