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记者 周瑄 摄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简称重庆市文旅委),是将原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市文物局牌子。
2018年10月23日,新组建的重庆市文旅委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重庆市文化旅游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关键性的第一步,必将推动全市文化旅游产业谱写时代新篇章,全力打造重庆旅游业发展升级版和文化强市。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市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0.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指导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11.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2.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3.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4.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5.负责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6.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含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7.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市大型文化和旅游等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8.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19.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0.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等。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等重大调研,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等。
综合协调处: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牵头乡村文化振兴和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等。
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等。
组织干部处(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统筹推进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领导和管理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等工作等。
财务处(审计处):负责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等。
规划发展处: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等。
宣传处:负责机关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建设,指导、牵头开展市内文化和旅游节会活动等。
科技与大数据处: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科技创新发展政策、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等。
公共服务处: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饭店、内河邮轮(游船)管理工作等。
艺术处:拟订戏曲、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美术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等。
产业发展处(招商引资办公室):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统筹协调对外投资和贸易工作等。
资源开发处: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统筹推进全域旅游,负责旅游景区管理工作等。
市场拓展处:负责拟订国内市场交流营销规划,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参与国内交流合作及推广工作,负责旅行社、导游管理等。
市场管理处: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等。
安全应急处:拟订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平台建设,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等。
传媒机构管理处:统筹协调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牵头编制广播电视专项规划,拟订广播电视产业政策及组织实施等。
传输保障处: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等。
广电节目内容管理处(电视剧处):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组织审查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等。
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等。
媒体融合发展处:指导区县融媒体工作,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等。
革命文物处:组织开展革命文物资源调查、认定与登录工作,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等。
文物保护与考古处:负责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和考古工作,组织重大文物保护项目、三峡后续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实施工作等。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指导博物馆工作,负责博物馆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工作,承担文物拍卖、进出境和鉴定管理工作等。
文物督察处:负责文物、博物馆单位的安全和督察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安全巡查检查等。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形象推广工作等。
机关党委: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等。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对话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文化资源为旅游业输送着深厚、持久、最具魅力的元素,旅游又是传播文明、加强交流、增进友谊的桥梁和纽带。”市文旅委负责人表示,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实现互动、互促、互融,是“诗”与“远方”的完美结合,也将产生1+1>2的复合化学反应。
该负责人表示,市文旅委将切实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创新发展。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的原则,让价值导向、市场取向和文旅志向高度契合,全面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全力打造旅游业发展升级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唱响“山水之城·美丽之地”,让八方游客在重庆“行千里·致广大”,把重庆建设成为文化强市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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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柯 实习生 乔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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