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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披露保险业三季度保险偿付能力 保险业务结构继续优化
12-13 15:45:04 来源:上游新闻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衡量公司财务状况时的基本指标。12月13日,上游新闻记者从中国银保监会官网获悉,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召开了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在会议上表示,当前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稳定。2018年三季度末,178家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5%,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4%。保险业的总杠杆率正在逐渐下降,业务结构继续优化。

中国银保监会表示,截至三季度末,纳入本次会议审议的178家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5%,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4%。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65%、241%和254%。经审议,107家保险公司在风险综合评级中被评为A类公司,65家被评为B类公司,2家被评为C类公司,3家被评为D类公司。

上游新闻记者从中国银保监会提供的数据中发现,永安财险、吉祥人寿、新光海航、中法人寿四家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其中新光海航和中法人寿风险评级为D类,中法人寿的偿付能力为-6739%。

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当下保险业总杠杆率逐渐下降,业务结构继续优化,内生增长动力进一步增强,实际资本、偿付能力溢额等指标持续上升,抵御风险能力不断增强。不过,外部环境变化给保险业带来的压力也在明显增大,风险隐患在保险业中逐渐暴露,因此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任务是当前最重要的。

上游新闻记者 吴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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