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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江南创始人张兰被香港法院判监一年,或不需坐牢
03-14 07:24:49 来源:上游新闻综合

虽然俏江南创办人张兰日前被香港法院判处监禁一年,但是否前往香港服刑仍存有较大变数,最终张兰不一定会坐牢。

判决源于张兰和欧洲最大私募股权基金公司CVC关于俏江南的收购案。2014年4月,CVC以3亿美元收购俏江南投资有限公司82.7%的股权,但之后双方矛盾不断。

2015年3月,CVC向香港法院申请冻结张兰私人财产,并获得支持。但法官之后发现张兰未遵从法庭命令申报其拥有的凈值超过50万港元的资产。

行为严重无悔意 张兰遭重判

2018年3月14日法庭已裁定张兰的行为构成藐视法庭。依照香港的法律流程,法官在今年3月5日正式处理张兰的判刑,判处监禁一年。

记者翻查判决书看到,张兰在2月8日和2月15日通过代表律师致信高院,不反对藐视法庭的裁决并不会就此作出呈请。

2月28日法庭提醒张兰的代表律师务必出庭并呈请,以解释为何张兰不应被判即时监禁。但律师表示,并未收到任何关于求情的指示。而在3月5日,张兰仍未出庭。

法官表示张兰没就违反法庭命令道歉,显示她没有悔意,在法庭的要求下,她仍未有出席及作出任何解释,行为严重。

即使她有多次机会进行补救,她仍然选择不作任何处理,法庭的命令不被轻视属于公众利益,基于这些理由,判处张兰即时监禁1年。“一年挺严重的,很多在藐视法庭的情况下,要坐牢可能都是几个月几个星期,有些是罚款。”一位香港法律专家告诉记者。

提出上诉后原判决仍有效

3月13日,张兰之子汪小菲在新浪微博发布一份来自段和段(北京)律师事务所陈若剑管理合伙人和庞文爱律师的声明。

“针对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之裁决,张兰女士于2018年4月11日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件仍在等待法院的排期开庭,上诉法庭尚未就该案件作出最终裁决。”

对此香港法律专家表示,上诉庭未审理的情况下,原讼庭对于张兰监禁一年的判决仍然有效,被告即便提起上诉也需要马上服刑。

“除非律师申请暂缓执行,如果法庭同意的话,她就可以先回家不用坐牢,上诉如果输了就要执行惩罚。但是也看你的刑期多长,比如只要做1个月的,那上诉庭有可能让他先不用做,但是一年的刑期挺长的。”

判决执行难

对于为什么张兰冒着被判刑的风险,仍拒绝出庭,专家表示,或

许正是源于对两地法律漏洞了解下的有恃无恐。根据张兰律师声明,判决发生时,张兰人在北京。

目前香港与20个国家和地区有移交逃犯的协定,但香港与内地、澳门、台湾,均没有任何移交协议。“例如香港富豪刘銮雄,2014年被澳门判处5年3个月监禁,但他之后只要不入境澳门,就不需要坐牢。”香港保安局日前已建议修改《逃犯条例》,拟订的新例将适用于内地。不过此建议能否通过仍存有不确定性。“暂时张兰只要不踏足香港,应该就不需要坐牢,”香港法律专家表示。

综合自第一财经、新浪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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