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茅台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保芳表示,“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30日前停用,目前已聘请国际顶级咨询公司策划新的产品宣传方案。2018年8月,贵州茅台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起诉的声明,并“向国家商标标评审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示诚挚歉意”。
回顾:茅台“国酒”商标坎坷路
2001年开始
茅台先后9次对“国酒”这个商标注册提出申请,都没有成功。
2012年7月
国家商标部门公告称“国酒茅台”商标已经通过初审。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国家商标部门就收到了95件次异议书。
2016年末
国家商标部门对“国酒茅台”商标不予注册。
2017年
茅台集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2018年5月
商标评审委员会再次决定对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2018年7月
茅台集团提起诉讼,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同时,还将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机构和企业列为第三人。
2018年8月13日
茅台集团在官网发布称,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此前对商标委和当初对“国酒茅台”提出商标异议的31家白酒企业的诉讼申请,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
综合自中国新闻网、红星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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