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消费者网等机构在京联合发布《网络餐饮消费维权舆情数据报告(2018-2019)》。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网络餐饮收入高达4712亿元,占到全国餐饮业收入的10.6%,网络餐饮用户规模约3.6亿人。网络餐饮市场发展迅猛,满足了人们多样化消费需求,食品安全势态总体较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食品卫生安全等七方面问题相对突出
据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统计,2018年1月1日0时至2019年6月16日24时共监测到136561条网络餐饮(外卖)舆情信息,其中正面消息32708条,占比23.95%;负面消息52836条,占比38.69%。
舆情数据显示,网络餐饮消费维权问题主要集中在食品卫生安全、不正当竞争、套证或假证经营、订单配送问题、侵犯个人隐私、外卖员素质参差不齐、消费者维权举证难等七个方面。其中,食品卫生安全、不正当竞争、套证或假证经营关注度较高,排在前三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会长刘俊海表示,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虽然监管力度越来越大,但由于网络餐饮平台合规能力建设存在严重短板,没有尽到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部分脏乱差的“黑餐馆”混入平台经营,“幽灵外卖”屡禁不止。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制约了网络餐饮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不完全统计, 2018年1月至今,仅美团外卖(包括其分公司)就被行政处罚64次,被没收违法所得33次,没收违法所得共计12万余元;罚款58次,罚金共计650余万元。处罚原因包括未尽审查义务、未公示相关证件或信息、未建立相关制度、未记录保存交易信息、不正当竞争、发布违法广告、随意限定或缩小配送范围等。
未尽审查义务或是“黑餐馆”存在主因
在统计到的64次美团外卖处罚中,无论是处罚原因还是处罚金额,涉及未尽审查义务的都最多,均超过了半数以上。这说明未尽审查义务已成为网络餐饮消费的主要问题。
“从报告内容不难发现,网络餐饮平台没有尽到审查义务,是导致部分脏乱差的‘黑餐馆’混入平台经营的主要原因。”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孙颖表示,正是因为平台未尽审查义务,才给一些没有资质的“黑餐馆”留有空子可钻,导致一些没有任何证照、没有卫生保障的“黑餐馆”通过套证或假证等手段混入平台经营。
报告认为,由于网络餐饮平台未尽审查义务,导致平台内商家存在“阴阳地址”、“多店一证”、“僵尸复活”问题。有的平台商家没有任何证照资质,靠套用别人的餐饮证照违规经营;有的平台商家以连锁经营总店或美食城为依托,一套总店证照被多个分店共同使用。
有消费者反映,通过网络餐饮吃到不新鲜的食材,上门投诉时根本找不到实体店。后经执法部门反复调查,才找到藏身民房的“幽灵外卖”。中国之声记者亲身体验,只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和1200元钱,就在美团平台成功上线了一家可以正常营业的“黑餐馆”。
此外,仅饿了么平台2018年5月自查线下违规经营商家时,就发现有46个地址被重复注册10次以上,涉及的商户近800家。
建议:违法成本较低,应加大处罚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餐饮问题事关食品安全,但从目前处罚的部分网络餐饮案件来看,每次平均处罚的金额才10多万元。这与网络餐饮平台的交易量和交易金额相比,简直是九牛一毛,可能很难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网络餐饮经营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和跨地域性等特点,目前仍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难、调查取证难、有效查处难等问题。”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音江表示,对待网络餐饮这样的新兴业态,不仅需要监管部门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还需要凝聚各种社会力量,共同把网络餐饮推上健康发展的正轨。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秘书长成功也表示,网络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需要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监管部门、消费者,以及行业协会商会、新闻媒体的积极参与,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合力构建社会共治体系,才能保证消费者“吃得放心”。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唐小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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