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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网 8月1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决定再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包括发票丢失登报作废声明、税收票证遗失登报声明等。其中,有19项涉及税收优惠办理,包括纳税人享受有关税收优惠需提交税务机关备案的个人身份证明、单位性质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土地用途证明、资格资质证明等。
原标题:税务总局再取消25项税务证明,其中19项涉及税收优惠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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