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下简称契税法),该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条明确“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而基于不少地方目前1%-2%的实际税率,市场上也出现了部分关于契税上调的解读,实际情况如何?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政策明确,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此类规定标志着契税领域的法规从过去的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对于后续规范和指导住房等交易有更强的约束性。
“此次备受关注的政策,是法律的第三条,即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不过这条政策实际上和过去的契税条例没有实质性的变动。因此对于借此次契税税率事件来怂恿购房者加快住房交易的,完全是误读了政策。”严跃进说,此前条例规定的契税税率也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但同时还有一个优惠契税政策。即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的规范性文件(财税〔2016〕23号)明确提出,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按1%、2%的税率征收契税。目前除了把条例内容上升为法律外,并未取消优惠政策,各地也基本都是按照优惠政策执行。因此,只要具体地方不做出调整,新契税法的出台,就不会影响目前的税率。
“另一方面,就今年的政策内容看,契税政策更多强调的是契税补贴,所以也谈不上契税税率提高一说。”严跃进表示。
严跃进说,此次税法相比过去的条例,从层级上做了调整,这是最大的变化,和立法工作有关,而和调控没关系。更为关键的是,过去的条例很多内容已经过时,一些新的住房、土地等交易形式出现,必须在升级为法律的同时,做相关内容的修正、删除或补充。例如,此次法律明确,征收范围删除了“国有土地”的限制,实际上增加了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的概念。随着新土地管理法的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必然增加,相关契税征收必须有法可依。
此外,此次还明确了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这实际上就是对这几年新的交易形式给予了征税,使得此类交易税费征收更加规范。
此次政策还明确,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实际上全国各地对于此类交易,本身也是不征税的,但是这次上升为国家法律,使得各地操作更加规范,有法可依。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孙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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