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高校毕业生社会参与度和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重庆市发布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个部门关于实施万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操作规范的通知》。20日,记者从重庆高新区获悉,该区结合实际情况,近期正在开展社会治理类青年就业见习工作。
“社会治理类青年就业见习”即在《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规程(2019版)》(以下简称《规程》)范围内,组织未就业青年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驻高新区部门中开展就业训练实践。旨在帮助未就业青少年积累实践经验,增强职业技能,尽快实现就业。见习内容,主要是社区治理、公共服务、行政辅助等社会治理类工作。
相关单位将分别在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指导下,备案成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并在开设或指定银行专户后,陆续开展青年就业见习活动。
其中,见习人员由各单位自行招募,身份需符合《规程》要求:本地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综合考察遴选优秀人员参加见习;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驻高新区部门见习人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目前,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与社会事务中心正在试点开展相关招募工作,白市驿镇、含谷镇、香炉山街道、虎溪街道、西永街道、走马镇、石板镇等7个镇街也相应建立了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现招募有30余人,为促进青年毕业生积累实践经验,增强技能,实现就业助力。
【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小贴士】
招募信息获取:
通过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区县人力资源官网以及各类社会招聘网站、各类现场供需对接活动发布见习岗位信息、咨询各镇街社保所。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招募,可以到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栋2楼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窗口现场投递简历。
见习人员招募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台湾毕业、台湾高校毕业学年的在校生;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在校生;
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岁青年。
青年见习活动权益:
1.为青年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补贴: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我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目前是1800元/月的基本生活费。
2.购买人身意外伤保险: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与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为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购买覆盖整个协议见习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培训: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在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到之日起组织安排青年就业见习人员上岗见习,委派带教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就业实践。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郭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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