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也要运用高科技。近日,《重庆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公开发布,从九个方面提出31条措施,包括99项重点任务。这为进一步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供了明确的支撑保障。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全市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建设,让“互联网+”为药品安全赋能。
“若干措施”中提出,要推进药品监管领域移动互联应用。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等建立药品追溯制度,从疫苗、血液制品、集采药品等重点产品着手,稳步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全域实施。加强“三医”联动,推动医疗、医保、医药领域信息互通、数据共享。
具体来看,就是要推进“互联网+药品监管”,支持建设涵盖许可审批、监管执法、风险防控、检验检测、考核评价等为一体的全市药品智慧监管平台,推进药品监管领域移动互联应用。逐步实现审评审批、证照管理、监管执法等数字化、网络化,汇集药品全生命周期数据,构建药品监管数据库,建立药品企业电子档案,强化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加强第三方协作,探索研究基于大数据的关键共性技术应用,推动工业互联网在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监管领域的融合应用,提升风险监测研判能力,助推药品监管和医药产业数字化升级。
“若干措施”中提到,要提升网络销售监管能力。适应药品网络销售发展新趋势,坚持以网管网,持续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加快技术引入和设备配置,探索依靠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监测。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加强网络销售行为监督检查,强化网络第三方平台管理,提高对药品网络交易的质量监管能力。
另外,我市还将加强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含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下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按要求建立药品追溯制度,从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集采药品等重点产品开始,稳步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建设药品追溯监管系统,采集追溯数据,监控药品流向,发挥追溯监管作用。逐步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全域实施。加强“三医联动”,推动医疗、医保、医药领域信息互通、数据共享。
同时,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一网通办”,实施“跨省通办”。 。我市还将加强对医药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支持,大力培育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发展总部经济。以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在药品领域积极争取国家重大政策、重大项目支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药品监管一体化建设,提高区域联动促进产业发展能力。
上游新闻记者 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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