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初,樊女士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得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法拍卖的一辆奔驰S300,结果验车后发现是奔驰E300(长轴距)。据了解,进口车S300与国产车E300的市场价格差接近一倍。
4月2日,上游新闻新闻刊发《司法拍卖奔驰S300验车发现是E300 内蒙古松山区法院:正在核实》引发关注。
4月3日下午,松山区法院给上游新闻发来《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核实上游新闻发布<司法拍卖奔驰S300验车发现是E300 内蒙古松山区法院:正在核实>报道的情况说明》显示:法院工作人员并非车辆方面专业人士,当时未发现该车后车标识系私自更改。评估报告中也未明确写明该车是S300还是E300,仅写明了车辆型号代码。法院已通过电话和买受人进行了沟通。告知其可采取相应的执行异议程序,返还其竞拍款。
▲松山区法院发布的《情况说明》。图片来源:松山区法院
《情况说明》表示,松山区法院在评估拍卖车辆时,均以车辆现状为准。在该车的拍卖过程中,车辆现状已在评估报告中进行了详实表明,该车的制造厂为北京奔驰有限公司,并在拍卖时将评估报告一并发布在司法拍卖平台上。买受人在竞拍前,只关注了拍卖公告,而忽略了评估报告中标明的具体车辆信息,致使该车被买受人竞得,引发了后续的竞得问题。
另外,该车拍卖成交款并未向申请执行人发放该车辆的拍卖款,现拍卖成交款仍存于法院执行款专户内。
目前,按买受人提出的请求,松山区法院将按法律规定启动执行异议程序或撤拍程序,尽快予以处理。
4月3日,当事人樊女士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松山区法院已和她取得联系,相关情况正在协商中。
上游新闻记者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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