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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校被负债200万,投资方为解租约制造停办恐慌被刑拘未予批捕获释
09-24 21:14:55 来源:上游新闻

今年37岁的江西鄱阳人朱瑜因进入自己投资的学校“维权”被抓,在被刑拘37天后检方认定其涉嫌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未予批捕,如今被“取保候审”的他不但“维权”不成,还背上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今年5月,作为江西省剑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剑风公司”)股东、上饶市华中辅仁学校(下称“辅仁学校”)举办人的朱瑜得知学校被负债近200万元,查证后发现是学校实际控制人李桂玲(2020年7月被法院列为老赖)在剑风公司等不知情的情形下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协议而来。

在通过发送律师函等方式解除委托办学合同未果的情况下,朱瑜将律师函、解除合同通知函、温馨提示贴到了学校大门口,此外安排了两人在学校门卫处轮流值守,同时请人造册登记、清点校产。期间李桂玲多次报警。

6月25日晚,警察将朱瑜从家中带往鄱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受调查,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同日被抓的还有程向锋、余建东、余鹏良、孙炜剑等4人被关押到鄱阳县看守所,直到8月2日鄱阳县检察院认定除朱瑜外的4人不构成犯罪,对朱瑜等5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同日,鄱阳县看守所释放5人。

值得注意的是,除朱瑜由鄱阳县公安局制作了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外,其余4人开具的《释放证明书》释放理由均为“取保候审”,后经投诉,鄱阳县看守所对4人重新开具《释放证明书》,释放理由变为“其他”。

“每个人都会犯错误,这个(指不同理由的释放证明)不必纠结。”9月16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了解到,鄱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对朱瑜说,他们是按上级指令办案,不存在办理人情案等情形,“该承担的我们会承担”。针对李桂玲被举报伪造公章的情形,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将材料送至南昌进行鉴定,待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立案。

▲9月16日,剑风公司股东、辅仁学校举办人朱瑜向鄱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反映相关问题。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肖鹏

学校被负债,举办者发“温馨提示”后被抓

2007年,剑风公司投资近亿元创办了辅仁学校。该校坐落于鄱阳县芦田工业园区,占地200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上饶市教育局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显示,辅仁学校举办者为朱瑜,办学内容为全日制高中、初中。

朱瑜介绍,由于业务重心转移,自2017年12月起,他们将辅仁学校对外租赁给具有民办教育办学经验的上饶市华中上阳公司(下称“上阳公司”)负责经营管理,每年租金100万,租期20年。双方签订的《办学补充协议》显示,剑风公司不承担学校任何办学责任,不承担学校债权债务,不主张学校办学效益回报。

此外,双方于2020年7月16日签订的《补充协议》第二条提到,未经剑风公司书面授权同意,对外签署或加盖学校公章、财务专用章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协议、融资担保合同等,均属无效,甲方均不予以承认其有效性和合法性们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上饶市华中辅仁学校由剑风公司投资近亿元于2007年兴建,占地面积200亩。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肖鹏

2021年5月,上饶银行电话告知朱瑜,他在该行的贷款不能低息续贷了,理由是,其参股的剑风公司投资的辅仁学校涉及多起经济纠纷,辅仁学校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朱瑜方知至少在3起经济纠纷中,辅仁学校成为被告,经法院判决确认累计产生的债务近200万元。“这些债务是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朱瑜说,这些已经对剑风公司及股东征信造成了影响。

朱瑜还发现,辅仁学校的实际控制人李桂玲早在2020年7月6日就被杭州市中院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朱瑜介绍,发现辅仁学校被负债后,他多次找到上阳公司负责人、辅仁学校实际控制人李桂玲协商,要求她履行法院判决,清偿学校债务,被对方拒绝。

▲工商信息显示,李桂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图片来源/软件截图

6月1日,剑风公司委托鄱阳县鄱都律师事务所向上阳公司及李桂玲发送律师函,要求上阳公司及李桂玲尽快履行法院判决,然而,这份律师函被拒收。

在咨询律师后,6月18日,朱瑜安排工作人员在学校大门张贴了律师函和解除合同通知函,还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发布“温馨提示”,提醒家长们注意防范学校可能中途停办或清算解散的风险。

“从6月份开始,我几乎天天都去学校。”朱瑜说,6月23日上午,鄱阳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剑风公司和李桂玲协商,希望双方暂时搁置争议,7月10日后再行协商。“我当场表示同意,并马上把在学校的工作人员叫走。”

不过,事件却在两天后升级。

6月25日晚,刚回到家中的朱瑜被当地民警强行带走,同日被带走的还有程向峰、余建东、余鹏良、孙炜剑4人。此外,当晚还有3人未抓捕到位。8人涉嫌罪名均为扰乱社会秩序罪。

8月2日是公安机关抓捕关押朱瑜等5人第37天,鄱阳县检察院田畈街检察室通过信访形式回复朱瑜母亲俞凤香:你于2021年7月21日向我院第五检察部递交反映“不服鄱阳县公安局对朱瑜等人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的信访件,经本院承办人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朱瑜涉嫌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程向锋、余建东、余鹏良、孙炜剑不构成犯罪。经本院院长决定,已于2021年8月2日对犯罪嫌疑人朱瑜、程向峰、余建东、余鹏良、孙炜剑作不予批准逮捕。

▲8月2日,鄱阳县检察院田畈街检察室通过回复函告知朱瑜母亲俞凤香,对朱瑜等5人作不予批准逮捕。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警方称不存在违法办案等问题

朱瑜认为,自己作为辅仁学校举办者、剑风公司大股东,去辅仁学校找李桂玲说理,张贴律师函和温馨提示,要求终止合同,都是正当行为。

程向锋提到,除朱瑜由鄱阳县公安局制作了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外,8月2日释放的其他4人获得的《释放证明书》中描述的释放理由均为“取保候审”,开具机关为鄱阳县看守所,后经投诉,鄱阳县看守所对程向锋、余建东、余鹏良、孙炜剑四人重新开具《释放证明书》,释放理由变为“其他”。

“明明是绝对的无罪释放,看守所开具的《释放证明书》理由却是‘其他’,依据是什么?”程向锋说。

▲程向锋展示8月2日被释放后先后获得的两份《释放证明书》。起初,鄱阳县看守所出具的释放理由为“取保候审”,经投诉后重新开具的释放理由为“其他”。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肖鹏

8月11日,程向锋向《问政江西》平台反映鄱阳县公安局涉嫌违规办案等问题。8月16日,鄱阳县公安局对此进行回复称,经调查:2021年6月起,朱瑜通过安排余清城等人在学校大门口张贴“办学公告与声明”、“律师函”、“温馨提示”,发布学校无法继续举办等不实言论,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并在未和上阳教育公司协商同意的情况下,指使余清城、余建东强行到学校门卫室值班,不按照学校规定经常让与学校无关人员进出学校,指使程向锋、余赵生、余建东、余鹏良、孙炜剑等人(其中3人为前科人员)无故聚集到辅仁学校内,搬运麻将机到学校办公室内,滋扰学校教职工,影响十分恶劣。

同时,朱瑜还在学生正常晚自习期间、全校教职工开会期间,擅自闯入教室和会场,向学生和老师传播学校不会再继续举办的信息,并通过网络途径,在不同的班级微信群以及抖音上发布学校不再办学之类的“提示”信息,严重挫伤了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积极性,引发了教师、学生、家长的恐慌。

2021年6月25日,鄱阳县公安局对此受案并立案侦查。6月26日对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嫌疑人朱瑜、程向锋、余建东、孙炜剑、余鹏良等五人刑事拘留。7月26日提请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批捕。8月2日,鄱阳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同日释放被羁押人员。目前,该案仍有余晓春等三人未到案,案件事实还未查清,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鄱阳县公安局表示,办案部门在办案过程中,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不存在办私案、违法办案等问题。

“每个人都会犯错误,这个(指不同理由的释放证明)不必纠结。”9月16日上午,鄱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对朱瑜说,他们是按上级指令办案,不存在办理人情案等情形,“该承担的我们会承担”。

记者了解到,对于“回复”中未到案的三人,8月21日晚余赵生被抓,8月23日鄱阳县公安局为其办理“取保”;余清城和余晓春于8月25日向鄱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鄱阳县公安局于当日为2人办理了“取保候审”。

“这(对余晓春等三人办理取保候审)是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9月16日,鄱阳县检察院田畈街监察室主要负责人表示,如果公安将材料移送过来,他们照样是作无罪处理。

江西鄱阳一学校举办人发温馨提示被关37天8.jpg

▲2020年7月16日,剑风公司与上阳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未经剑风公司书面授权同意,对外签署或加盖学校公章、财务专用章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协议、融资担保合同等,均属无效。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被举报伪造公章,学校实控人否认

朱瑜介绍,2020年3月,因学校行政公章和财务专用章遗失,学校法定代表人蹇绍炎便去鄱阳县行政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了公章挂失手续,并刊刻了新的行政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交到自己手上。

2020年6月16日,蹇绍炎在江西当地媒体《新法制报》刊登遗失公告,将辅仁学校原公章(印章编码:3611280011770)、财务专用章(印章编码:3611280025224)声明作废。

“如果正常的教学行为,可以在我们授权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如果需要以学校名义对外提供担保等,那更应该得到我们的授权。”朱瑜说,辅仁学校如果需要对外采购,就用上阳公司的名义就行了。

朱瑜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招生协议显示,该协议签订于2021年1月4日,盖有“上饶市华中辅仁学校”公章,同时李桂玲签字确认。

朱瑜说,他从未用新公章盖过任何合同。2021年5月下旬,他在学校文件中发现李桂玲加盖了一枚辅仁学校的行政公章,比对发现,这枚公章与他2020年重新刊刻的行政公章样式明显不符。他和蹇绍炎先后向警方报案。

▲左图为辅仁学校实控人李桂玲于2021年1月4日签署协议时加盖的学校公章,右图为学校法定代表人蹇绍炎于2020年3月办理公章遗失补刻的备案证明。两枚公章样式明显不符。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不存在伪造公章的事,登报(声明公章作废)的不算,我在公安已经做了笔录。辅仁学校的债务也还完了。”9月16日下午,记者就被指伪造公章事宜致电李桂玲,对方如是回复,不过对方未向记者出示还款证据。她表示,她已经把今年的租金付给了朱瑜。

“你已经租给人家了,你收你的租金就行了,你把公章留起干吗呢?”9月24日,李桂玲说,“公章使用跟你们有什么关系呢?人家租赁铺面经营,房东能对租户进行干涉吗?这是正常的学校运营。他有疑问,可以向法院起诉啊。”

李桂玲否认自己为辅仁学校控制人,“我只是一个打工的,对这块比较熟,我自己是什么(失信被执行人),跟学校有什么关系呢?”

“他(朱瑜)要赶我们走,可以谈啊,我们投了这么多钱在这里,按照协议赔。他在这里‘闹’,有想过这些学生的前程吗?”李桂玲说。

当日,针对李桂玲被举报伪造公章的情形,鄱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将材料送至南昌进行鉴定,待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立案。

9月24日,朱瑜向记者表示,接下来,对于民事部分,他们将启动诉讼程序。

上游新闻记者 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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