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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为家庭教育纠偏,照亮孩子成长之路
2022-05-26 16:36:40 来源:上游新闻评论员

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我市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上游新闻记者获悉,《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五个多月来,重庆法院系统发出64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其中民事案件47件,刑事案件17件;给予训诫9人,涉及未成年人81人。

今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让家庭教育从“家事”正式上升为“国事”,也让国家司法机关在审理相关案件时有了主动延伸的法律依据。

据悉,《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全国多地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发出家庭教育令。据媒体梳理发现,父母和监护人被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主要缘于三种情形:一是家长因疏于管教或教养失当,导致未成年人罪错或不当行为;二是因婚姻破裂等情况影响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三是缺乏对未成年子女网络活动的监管。

在此次重庆高院公布的一批案例中,其中一例就是5名未成年人参与欺凌案。法庭对5名未成年被告的成长生活轨迹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均存在父母监护缺位的问题,家长因监护缺位收到法院的《家庭教育指导令》。同时,法院联合妇联、关工委、教委等部门共同对监护人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

用法律的力量为家庭教育及时纠偏,折射出儿童保护观念的转变。一来,家庭教育不再只是“家事”,当父母作出不利于孩子的行为时,国家有责任保护孩子的利益;二来,在未成年人出现罪错或不当行为时,我们不再仅仅关注其行为本身,而更多看到行为背后的人以及原因所在。多数时候,孩子行为的走偏,缘于家长缺乏管教或者管教不当。只有看到这背后的原因,责令家长依法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同时,《家庭教育指导令》不仅仅着眼于惩戒,更重要的是加强指导培训,纠正错误的家庭教育行为和理念。在其他地区发出的一些家庭教育指导令中,也不乏这样的鲜活例子。北京的一份教育令,要求家长在法院线上家庭教育平台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学习掌握主要直播平台的青少年模式使用指南及提升家长网络素养、孩子自我管理能力方面的课程;浙江一位喜欢打牌、疏于管教的爸爸,被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自学完成3堂线上课程等。

惩戒不是重点,及时纠正和改变错误的家庭教育观念和行为,才是《家庭教育指导令》意义所在。这样量化的具体的指标,有助于切实转变家长的教育理念,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质量,也体现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初衷。

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家庭教育促进法》从法律层面为家庭教育纠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这是社会的进步。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法律的落地,需要配套的保证制度和保障体系。《家庭教育促进法》才实施半年不到,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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