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西安女子龙女士被狗咬伤,虽及时注射狂犬病疫苗,但最后仍发病死亡事件有了新进展。
2017年8月4日下午,龙女士丈夫马宏周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他刚刚从西安市卫生计生委拿到该单位对妻子因狂犬病死亡事件的书面回复。
澎湃新闻看到这份盖着西安市卫计委红章的三页文件中写到,西安卫计委称,事发后成立了专门调查组,对龙女士被犬伤后的诊疗情况进行了调查,西安市中心医院所使用的狂犬病疫苗采购、运输、储存和接种过程均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接种疫苗在有效期内,运输记录填写完整,疫苗批签发合格证齐全。
马宏周则认为,西安卫计委未正面回答关于疫苗是否合格等问题。另外,其已聘请律师,准备起诉妻子被狗咬后打狂犬病疫苗的西安市中心医院。
卫计委:医院诊疗过程规范,暂未发现违规行为
西安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马宏周通过市长信箱,就妻子狂犬病发病后死亡事件提出十多个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西安市卫计委前日回复了其通过市长信箱的提问。
马宏周表示,他从妻子手机相册和被犬咬伤当天发布的朋友圈中,找到了妻子当时被咬伤后伤口的照片。照片显示,龙女士脚踝上侧有两三道擦伤,有少量出血。查阅资料和咨询过多位医生后,他疑心这样的伤情已经达到III级暴露,而西安市中心医院接诊的医生按II级暴露,未予注射抗狂犬病毒的免疫球蛋白,可能不妥。
马宏周说,妻子的就诊交费单据显示,她确实没有注射抗狂犬病毒的免疫球蛋白。“不是费用问题”,马宏周说,家里经商,经济条件还可以,妻子开的是宝马车。如果病情需要,她不会因为一两千元,就不打免疫球蛋白。
对此,西安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处置是否妥当,应听取医生的专业意见。调查组暂未发现医护人员对相关病例处置的欠妥之处。
知名传染病专家、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党委书记卢洪洲教授告诉澎湃新闻,从患者当时伤口的照片看,接诊医生按照II级暴露处置,应该是合适的。
西安市卫生计生委上述负责人表示,根据西安市卫生系统目前的调查结果,龙女士狂犬病死亡事件的诊疗过程规范,暂未发现医护人员违规行为。
专家:应更关注对犬只的管理,保证“犬不带毒,不咬人”
马宏周介绍,妻子在西安市中心医院注射过四针狂犬疫苗后,7月13日出现腿麻、发烧、腰酸等症状,来到西安市中心医院就医,吃了两天药后,不见好转。
马宏周表示,通过一卡通和电子病历,西安市中心医院当天接诊的医生,应该能看到妻子最近被犬咬伤过,正在注射狂犬病疫苗,应该能想到患者是否已患了狂犬病,应予以抢救。他不确定这是否是医生的疏漏。
龙女士最终被确诊患狂犬病的过程比较曲折。
据马宏周介绍,龙女士在西安市中心医院就医后,7月15日、16日,又两次到第四军医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西京医院)就诊。16日凌晨,在该院急诊室抢救一段时间后,一位护士问及,“最近有没有被狗咬伤过?”
据马宏周介绍,家属回答称,20多天前,被狗咬伤,已注射四针疫苗,还有一针要打。
获悉这一重要信息后,西京医院立即组织了感染科等三个科室会诊,随后,确诊龙女士患狂犬病。龙女士随即被转院到西安市第五人民医院,因病房满,又转院到西安市第八人民医院。但18日凌晨,龙女士因抢救无效死亡。
知名传染病专家、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党委书记卢洪洲教授告诉澎湃新闻,即便7月13日西安市中心医院的医生发现了龙女士狂犬病的风险,也几乎不可能挽回她的生命。因为狂犬病的特点之一就是,一旦发病,死亡率100%。
卢洪洲表示,他认为,除了及时清创、注射疫苗,以及使用免疫球蛋白,人们应该更关注对犬只的管理,注射疫苗,保证“犬不带毒,不咬人”。
西安卫计委在给马宏周的回复最后写到,如对西安市中心医院关于妻子的诊断和治疗存在异议,可在知道身体受损一年内,向卫计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书面申请,也可以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或司法途径解决。
(原标题:西安卫计委称女子狂犬病死亡事件所打疫苗合规,家属将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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