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官员党校学习时让人送钱到宿舍,用受贿款一次买两套豪宅
11-20 17:19:09 来源:“法制日报”微信公号

“法制日报”微信公号消息,利用自己在担任基层团场团长时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不法商人的贿赂达235万元,胆大妄为到了疯狂地步,他甚至在党校学习期间,还让行贿者将现金送到了自己住的宿舍。

日前,新疆兵团第五师博乐垦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兵团第五师气象局原党委书记刘自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0元。赃款2350000元予以没收。

面对判决,站在被告人席上的刘自发悔恨交加,但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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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微信公众号 图

手握团长大权经不起诱惑

1961年,刘自发出生于甘肃省镇原县,18岁参军到新疆服兵役,1984年3月,年仅23岁的他成为兵团农五师90团7连的排长。怀揣着理想和抱负,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2003年2月,刘自发被任命为九十一团党委副书记、团长,2005年11月至2008年2月任八十七团党委副书记、团长,2008年2月至2011年6月任八十三团党委副书记、团长,2011年9月至案发任第五师气象局党委书记(正处级)。

在担任了团场主要领导后,刘自发曾说过,不惜一切,也要让大家过上好日子。实际上,他却“不惜代价”先让自己过上“好日子”。

记者梳理后发现,刘自发受贿犯罪集中在2007年至2011年,是其先后担任八十七团和八十三团党委副书记、团长期间。

2005年11月,刘自发走马上任,担任经济基础较好的八十七团的团党委副书记、团长,主持全团行政工作,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主管财务、物资采购及产品销售。

上任伊始,有着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积累的刘自发,认为只有规范生产形成规模才是团场经济发展的出路。刘自发提出,在八十七团规范制种玉米保证金和产值制度,但是并没有人看好这项制度,也没有人支持他的提议,此项工作一时陷入僵局。但刘自发并没有放弃, 决定先进行试点,他思谋着等有了成果,这项工作就容易推广开了。

在选定试点对象时,经过仔细斟酌,刘自发觉得他在生产经验交流培训期间相识的张某川是比较合适的人选,因为张某川既具有普通职工的身份,背后又有公司支持,对自己的工作一定会非常配合。

经多次洽谈,刘自发向张某川允诺:“只要你积极支持,保证给你最优厚的条件。”

为了让试点工作取得好的成效,刘自发强行安排解除了部分职工的土地承包合同,将团里较好的土地都给了张某川使用,为张某川在该团从事玉米制种、番茄种子销售等提供帮助。结果,当年张某川便因此获取了丰厚利润。

尝到甜头的张某川自然也打起了刘自发的主意,但几次“暗示”刘自发并没有反应,张某川开始放大招,终于“找到”了刘自发的“软肋”。

张某川后来交待说:“我向刘自发提出‘你应该为儿子的未来考虑,乌鲁木齐的房子肯定大涨,如果在乌鲁木齐为儿子买下房屋,儿子以后的日子就好过了’。其实就是为了给他送房子找了这个借口,害怕直接给他钱他不收,面上就不好看了。但是如果不给他好处,我以后的利润也难以保证”。

为了说服刘自发,张某川亲自带刘自发去看了房屋,起初还心怀犹豫的刘自发自此开始动摇了。

“他看房子的时候挺高兴的,我就知道有戏了,早就知道他没有钱买,于是我主动提出,如果有困难可以帮他先行垫付。在2007年8月,我购买一套房屋后登记在刘自发儿子名下,将相关手续拿给刘自发,并告诉他不用还钱了。他还挺客气,后来说自己也要出一部分房款,我想他既然愿意收一部分,就没有什么问题。”

在张某川已经摆明了是送给他的情况下,刘自发为了儿子还是接受了张某川在乌鲁木齐市为其子购置的价值467742.48元的房产。

这是刘自发第一次受贿,起初他每日惶惶不安,为安抚自己的内心,提出自己也出一部分钱,便向张某川返还了167742.48元。为“答谢”张某川,刘自发继续将团里的好地交给张某川承包使用。

贪欲之心迅速膨胀不断受贿

欲望的大门一旦打开就难以关上,就像吸毒会上瘾一样,刘自发本是干事业的好干部,却从此走上了贪腐路。

为规范市场秩序,五师师市出台文件,规定各团场要从师直企业统一进购滴灌带。这一规定断了许多滴灌带销售商的财路,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成就是其中一个。刘自发却有着自己的想法,他向张某成提出:“可以继续向83团销售滴灌带,但是必须保证质量,希望能形成双赢模式。”

刘自发认为,在帮助张某成挣到钱的同时,又能保证团场滴灌带的使用量,自己还可以捞到些许好处,可谓是一举多得。刘自发为自己的“高明”洋洋得意,打起自己的如意算盘,对师市的文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张某成大开方便之门。

张某成后来交待说:“我知道刘自发说的双赢是什么意思,2008年,我将10万元现金送到他办公室,他直接收了起来。当然,在后面他也挺照顾我的,我找他结算,都很顺利的拿到了钱。”

有了上次受贿30万元的经验,刘自发面对这10万元焉有拒绝之理,“双赢”模式不断开启。

从2008年至2011年,他一共收受张某成35万元,帮助张某成顺利结算到滴灌带款千万元。

新疆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堂说:“和刘团长搞好关系,在83团生意就好做。虽然师里规定30万元以上的项目都要招投标,但是我以借款的名义给刘自发送了25万元,后来他给下面的人都打了招呼,就这样,我顺利接到了600余万元的工程。”

商人孙某立说:“在83团的地盘上,想要顺利结到货款,就得找刘团长意思一下,团里拖欠我318万元的棉种款,为了方便,我给他送了35万元,他让我直接放后备箱,过了几天,他给我打电话,我的款就顺利拿到了。”

在83团投资冷库、收储葡萄等方面得到过刘自发帮助的商人黄某喜、陈某坑也很无奈:“我们在83团建了一个冷库,刘自发帮我们找了一块不用征迁补偿的地,为我们省了好多钱。后来他说为了让我们挣钱,他白白出力了,脸色很难看。为了以后在83团生意好做,无奈我们提出给他40万元,后来他打电话让我们直接送过去”。

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昱也证实:“不给意思意思,结收材料款就遥遥无期,我跑了很多次,刘自发都说再等一段时间,没有办法我给他了30万元,第二天就给我结了材料款126万余元。”

短短几年,刘自发的蜕变是惊人的,至2011年5月,刘自发的“事业”已经风生水起,从起初受贿后的忐忑不安,到意思意思好办事,到不意思意思就不办事,其贪欲之心迅速膨胀。

沦为“房奴”为投资买房不分场合受贿

自2008年张某川为刘自发购买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的房屋后,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乌鲁木齐市的房价一路飙升。看着自己的房子几年就从40多万元涨到了100多万元,在金钱诱惑面前,刘自发觉得买房才是通往幸福的“正道”。可一个月几千元的工资怎能成事?他手中的权力,就成为了其买房的“资本”,当他说服了自己,一切都变成了顺理成章。

2010年5月,刘自发在兵团党校学习期间,老师讲的政治理论他没听进去几句,却想着怎样弄钱买房。恰巧,商人张某成给他打电话说送钱来了,刘自发直接让张某成将钱送到了党校宿舍。

在电话中,张某成说:“毕竟是党校这样严肃的地方,会不会不方便?”

“你直接过来就行了,操那么多心干嘛?”刘自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直接将10万元留在了宿舍。

2011年4月,张某成再次给刘自发送钱时,刘自发让张某成自己将钱放在他家里固定位置的箱子里,堂而皇之地收受贿赂。

2010年7月,张某川主动往刘自发妻子的银行卡中打入10万元,刘自发问都不问直接笑纳。

当办案人员问及款项来源时,刘自发交待说:“我只知道谁给了钱,要干什么事,至于他们背后的公司,我不太清楚,在团场里找我办事的公司太多了,也不可能记清楚,一直以来也觉得不是我该关心的事”。

谈及这些款项的去向,刘自发想起了他与妻子抱着装有200万元现金的箱子,连夜赶赴乌鲁木齐交房款的情形。他一次性购买了两套门对门的豪宅,购房后的喜悦,背后则是领导干部丧失的理智,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露出马脚为避侦查竟“掩耳盗铃”

2011年6月,检察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对刘自发展开了调查。

此时的刘自发成为了惊弓之鸟,他才开始对党纪国法有所忌惮。

他找到张某川,要求张某川出具收条一份,为了双方“安全”,张某川按照刘自发指示,出具了收到467742.48元的收条。当办案人员问及为什么受贿30万元,却出具了全额收条,连自己支付的维修基金和税款都写入收条,刘自发陈述:“当时只想着撇干净,没想到反而露出马脚出了错”,真是可笑又可悲。

知道以自己的能力不可能在乌鲁木齐购置两套房产,为逃避侦查,刘自发安排将房产落户在商人刘某堂名下,然后使用转账付房款,房屋买卖公证等障眼法掩饰自己的非法所得。

为了 “安全”,刘自发还与刘某堂订立攻守同盟,别出心裁的让刘某堂在3张不同的纸上写收条,落款不同的日期,且该日期与兑现时间大致吻合,以期天衣无缝。

刘自发“掩耳盗铃”“移花接木”的伎俩貌似完美,但最后的结果证明,只不过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刘自发处心积虑打假收条和借条,变更房产登记,最终也难逃法律制裁。

因涉嫌犯受贿罪,2016年4月28日兵团博乐垦区检察院决定对刘自发刑事拘留,同日由博乐垦区公安局执行;同年5月14日经兵团检察院第五师分院决定逮捕。兵团博乐垦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自发犯受贿罪,于2016年10月28日向博乐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1年,被告人刘自发在担任第五师八十七团、八十三团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张某川、张某成、刘某堂、吴某友、孙某立、黄某喜和陈某坑、李某昱等人,在农业生产、销售、工程建设安装等方面提供帮助。刘自发多次收受上述八人贿赂共计2350000元,用于购买房产和个人日常开销。

日前,兵团博乐垦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刘自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3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0元。赃款2350000元,予以没收。

在庄严的审判法庭上,刘自发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希望法庭给其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他说:“我没有什么好辩解的,错了就是错了……”

采访手记

2007年8月,刘自发第一次收受张某川购买的一套房产后,还将部分受贿款返还给了张某川,但尝到甜头之后便来者不拒,成为了“房奴”。久而久之,他与老板走得近了,与职工离得远了;贪图享乐的意识强了,无私奉献的品质丢了,使党员干部的公仆形象在一次次权钱交易中荡然无存。为了个人利益,刘自发以手中的权利作为交易,与多名个体老板建立权钱交易的朋友圈,明目张胆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后果严重。

原标题:大胆疯狂!新疆一处长党校学习期间还不忘受贿,竟让行贿者送钱到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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