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客户端消息,身为高速路收费员的陈某,在自己当班时,没有尽职尽责,却为了一点小利,伙同其他收费员利用收费系统漏洞,帮助货车驾驶员逃费。近日,攀枝花仁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诱惑:
利用系统漏洞办“问题卡”
帮助货车司机逃过路费
今年23岁的陈某,是某高速路收费站的一名收费员。事发前,陈某已经工作四年多,虽然工资不高,但是这份工作还是比较稳定。不过,重复的工作内容及生活的压力,让他愈发觉得倦怠。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和同事闲聊中得知了一个“赚外快的机会”
“一位收费员跟我说,因为收费站栏杆机有问题,会多发卡出来,可以卖给其他人赚钱。”陈某交代,具体操作就是首先在收费亭里面把那个卡刷了以后,再按下栏杆机上的一个按钮,按一下栏杆就自动放下来。得知这个消息后,他虽然有些担心,但是还禁不住诱惑,通过少记公里数的方式,办理“问题卡”,然后卖给货车司机,帮助货车司机脱逃高速公路过路费。
陈某表示,因为工资不高,所以就心动了,便拿着卡去卖。“它这个就是从这个收费站发到另一个收费站,就相当于说只记一段路的路程。那个收费站发出来,他到下一个收费站就只记这一个收费站的里程,不会去记其他收费站的里程。”
判决:
帮助偷逃通行费78次共计18万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正是如此,通过这样的计费方式,货车每次能少记一半的高速公路里程,也能少付一半的过路费,对于很多跨省运输的货车而言,这样的冒险还是很有“诱惑力”。据调查,从2015年8月起,被告人陈某伙同其他收费员李某,涂某,冉某,胡某,王某,陈某,张某等人,预谋利用收费系统的漏洞,帮助货车驾驶员逃费。
一直到2016年6月,被告人陈某在联系货车驾驶员获取货车牌照后,利用其当班收费员的工作便利,或是上述七名收费员当班的工作便利,通过制作虚假的货车高速公路进站信息通行卡,以400元至18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货车驾驶员。帮助20台外省籍货车驾驶员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78次累计逃费金额180784元。
后来,在一次“暗中操作”的过程中,因为疏忽,货车驾驶员拿错了高速收费卡,结果导致货车出高速时发生数据混乱,陈某等人的行为暴露出来。在这之后,被告人陈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此外,陈某还积极退赔了受害单位的损失,也取得了受害单位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采取欺骗手段,帮助驾驶员偷逃车辆通行费共计18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综合所有量刑情节,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据了解,其他参与人员因情节较轻,已另行接受了相关单位的相应处分。
原标题:帮助货车偷逃通行费78次 高速收费员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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