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8月5日消息,日前,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中共黄山市委批准,中共黄山市纪委、黄山市监委对黄山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勇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放贷获取大额回报,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刘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法纪意识淡薄、思想上滑坡、经济上贪婪,以权谋私,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黄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黄山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刘勇开除党籍处分,由黄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原标题:黄山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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