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消息,1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福建18岁少年被杀焚尸案”受害者家属处获悉,他们在警方的勘查现场材料中发现了新的破案线索。目前,家属已经通过代理律师周兆成向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提交了《关于要求福州警方扩大“案发现场遗留的脱落细胞”的比对范围申请书》和《关于恳请福州警方对郑剑飞的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申请书》。
▲周兆成律师(左一)与被害人家属
据周兆成介绍,之所以时隔11年再次提起重新鉴定申请,是因为他们从警方的勘查现场材料中获悉,案发现场的卫生间内“金牌护力”机油桶把手,以及厨房铁门门把手上出现了同一未知名男性的脱落细胞。他们认为,这是破案的重要线索。
2009年案发时,警方鉴定结论认为,受害者郑剑飞是由单刃锐器刺中背部导致双侧血气胸引起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周兆成代理该案以来,与他的律师团队咨询了相关法医学专家,系统研究了受害人死亡原因的法医鉴定,认为该鉴定结论未对“被害人身上所有刀伤是否均为单刃锐器造成”作出评议。
▲此次受害人家属通过代理律师向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提交的申请书
“加害凶器数量与加害人数量存在直接关系。”周兆成告诉红星新闻,家属怀疑郑剑飞的遇害系由多种凶器所致,所以也需对被害人的尸体进行重新鉴定。
2021年1月13日,被害人郑剑飞的家属向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提交了《关于要求福州警方扩大“案发现场遗留的脱落细胞”的比对范围申请书》及《关于恳请福州警方对郑剑飞的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申请书》。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09年3月29日凌晨,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上的一家汽车美容店内,18岁的郑剑飞遭连捅数十刀后,尸体被裹上棉被、泼上机油,点火焚烧。案发后,与郑剑飞同在汽车美容店工作的毛某福被抓,并供认了自己杀人焚尸的经过。
▲当年的焚尸现场
2010年4月,福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毛某福死刑,缓刑2年。一审后,郑剑飞家属认为一审判决中认定“毛某福因郑剑飞欺负他而单独杀人”事实认定错误,提起上诉。2010年11月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毛某福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本案发回重审。
随后,案件被退回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补充侦查。2011年4月28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毛某福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毛某福不起诉。
2012年5月,毛某福被释放。此后十多年,郑剑飞的遗体一直存放在殡仪馆,他的家属始终没有放弃寻找真凶。
原标题:“18岁少年被杀焚尸”案11年后提起重新鉴定 嫌犯曾获死缓又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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