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 消息,16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宣判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人罗某用自制虾笼网在湘江里捕捞螃蟹、螺蛳共0.8公斤,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该工作人员称,类似案件也有捕获0.3公斤鱼的市民,同样获刑。
原标题:长沙 老人在湘江捕捞0.8公斤水产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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