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消息,安徽县来安县干部李某违规安排前妻进入自己任负责人的来安国家粮食储备库工作,后又伪造病例,安排其病休,致其在5年时间内取得工资待遇及社保福利14.9万元。日前,李某被来安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宣告缓刑两年。极目新闻记者采访获悉,李某目前已经退休。
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判决书显示,1961年5月23日出生的李某曾任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8月17日,他因严重违纪被来安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08年4月,李某和女子巩某结婚。2014年5月,两人离婚,约定儿子李飞(化名)由巩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巩某1000元抚养费,并准备后半生继续与巩某共同生活。
2015年5月,为使巩某有一份稳定收入,时任来安国家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国储库”)主任的李某违反单位规定,未经规定程序,私自决定并安排分管人事的时任国储库副主任李云(化名),将巩某违规招入国储库,作为临时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
自2015年5月份开始,由国储库给巩某发放工资、奖金、代缴五险等。2015年7月,李某伪造了巩某患有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医院诊断证明。2015年8月,李某安排巩某写一份申请病休报告,后安排李云批准巩某病休。
自2015年8月起,国储库按在职人员收入的85%的标准给巩某发放工资待遇。2015年底,国储库在向原来安县粮食局上报粮食系统人员花名册时,将巩某项替他人空缺编制上报并通过审核。
2015年5月至2020年10月,巩某未参与国储库(后改制为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考勤和实际工作,获取工资待遇及社保福利共计149380.55元。
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犯罪所得。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认为,李某系受国家机关任命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吃空响”的方式骗取国有财物,计人民币149380.5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2021年8月16日,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十三万元人民币。
10月19日,极目新闻致电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李某已退休。
同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来安县纪委了解李某是否受到处分事宜,一名工作人员称关于案件的事不便透露。
原标题:安排前妻吃“空饷”,安徽一干部获缓刑,单位回应: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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