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天然气事故后,30分钟内电话报告市政府
08-30 11:56:00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为健全重庆市城镇天然气事故应对机制,日前,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按照事故严重程度,城镇天然气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旨在科学、高效、妥善应对城镇天然气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事故危害。

该预案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城镇天然气事故的应对工作。

城镇天然气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预案中所指城镇天然气为城市门站以内且供气压力4.0MPa以下的管道天然气。城镇天然气事故是指城镇天然气供应、储存、输配、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停气、泄漏、火灾和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影响社会秩序的事件。

按照事故严重程度,城镇天然气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特别重大城镇天然气事故为:在天然气供应、储存、输配、使用过程中,一次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因城镇天然气泄漏、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重庆市城镇天然气事故现场指挥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城镇天然气事故时,市指挥部即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发生较大、一般城镇天然气事故时,由负责应对的区县政府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

发生事故一小时书面报告市政府

预案中要求各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天然气供应系统的日常数据监测、事故统计分析等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天然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及用气预测、系统改造等相关信息数据库,落实各项预警监测措施。

城镇天然气事故预警,按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等级。

城镇天然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和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核实,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城镇天然气事故,有关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力争30分钟内电话报告市政府、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政府应急办立即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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