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嘉华大桥上车流穿梭,交通秩序良好。然而在去往渝中区方向的桥面上,一辆如同玩具一样的红色小车却在最左侧车道上朝着江北区方向逆行,正常行驶的车辆不得不借道避让。正在路面上执勤的江北交巡警发现后,立即前往现场,将这辆“玩具车”拦下,并带领驾车的老人到达桥头。
老年代步车逆行被查处
据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渝澳大队民警介绍,事情发生于当天下午3点左右。那辆红色的“玩具车”是一辆四轮电动车,高度大概有半个成年人那么高,看起来小巧可爱。驾驶该车的是一位老大爷,不大的车身上被堆满了蔬菜和杂物,其中还包括一个竹筐、一个水桶。
“这辆电动车装配部件都很简单,无门无窗,就像小孩子驾驶的玩具车一样。”民警介绍,该车驾驶员只需要像驾驶摩托车一样控制好车把手,就可以在路上行驶了。老人驾驶的这辆电动车的速度很慢,逆行驾驶对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为此民警立即来到老人身旁,告知老人这是极其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老人告诉民警,他的家就住在附近,要去菜市场买菜就要通过嘉华大桥。“我腿脚不好,用这个电动车代步方便些,你看还能放不少东西,省时省力。”老人如此解释道。
交巡警对老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为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并确保老人的安全,民警亲自将老人带到桥头,同时嘱咐老人不要继续驾驶电动车上马路。
民警:该车不能驶入机动车道
在某购物网站上,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查找到了这位老人驾驶的同款式老年代步车,不少卖家都是子女为家里的老人购买。据厂商提供的信息,该车的价格2000多元,车速在1.5-6千米/时,续航20千米。单从车速上来看,这类车并不适合在限速为40-60千米/时的城区道路行驶。据卖家称,该车只适合在公园、商场、小区等地方供老人代步使用。
民警告诉记者,在日常执勤中,老年电动车、电动轮椅在行车道上行驶的情况偶有发生,而使用者也多为应急能力差、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由于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范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且电动车的安全防护、制动系统的性能远远不能与机动车相比,驶入机动车流中发生意外,就犹如鸡蛋撞石头,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民警提醒特别提醒老年朋友,选择电动车代步车的,只能在非机动车道骑行,且不宜在行人多的地方,颠簸路面、雨天等路况复杂的情况下骑行,一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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