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人社局了解到,为扩大“鸿雁计划”政策激励范围,支持用人单位引才,我市对“鸿雁计划”有关政策进行了补充。其中,人才认定标准最低年薪调整为30万,认定范围从研发类人才扩发至符合规定的创新、管理等岗位人才。同时,人才申领奖励的时间也调整为随到随报。
人才认定最低年薪降至30万
近日,市人社局发布了我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有关政策补充通知,其中,在人才认定方面,有了调整,并按照行业领域分为三档。
第一档:C类人才年薪为30万元—60万元;B类人才年薪为60万元—120万元;A类人才年薪为120万元以上,主要包括水利、农业租赁与商务服务、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建筑、采矿、批发与零售、制造(包括智能制造)、房地产、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文化、体育与娱乐、住宿和餐饮、修理和其他服务等行业人才。
第二档:C类人才年薪为40万元—80万元;B类人才年薪为80万元—160万元;A类人才年薪为160万元以上,主要包括教育、公共管理、社会组织、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卫生和社会工作、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人才。
第三档:C类人才年薪为60万元—120万;B类人才年薪为120万元—200万元;A类人才年薪为200万元以上,主要包括金融分析师(CFA)、金融规划师(CFP)、精算师、离岸金融专业人才、新金融产品研发人才、私募股权(PE)与风险投资(VC)专业人才、风险管理专业人才、融资租赁专业人才等金融业专业人才。
而在此之前,“鸿雁计划”将人才分为A、B、C三类,提出在渝工作期间企业认定年薪不低于50万元。
此次补充,不仅降低了引才门槛,还将原来仅限于研发人才的范围,扩大至符合以上人才认定薪酬标准的创新、管理等岗位人才。
随到随报,在渝工作满一年后进行清算
与此同时,人才申报奖励的时间也有了变化。市人社局表示,自《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印发以后引进来渝的人才,可随时申报奖励,奖励标准先按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年薪进行测算兑现。
只要人才在渝工作满1年后,就可按人才上年度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清算,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收回奖励。“鸿雁计划”人才第2年、第3年的奖励分别按其上年度所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予以测算兑现,并在1年后按其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进行清算。
此前,“鸿雁计划”要求人才必须在重庆工作满1年才可以申请奖励,本次补充政策缩短了时间限制,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人才引进效率。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罗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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