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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一个月 倒亏100元?找工作还需更“多心”!
06-17 22:40:55 来源:第1眼-重庆广电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上个月,钱小姐应聘到了龙头寺动力国际一家KTV上班。刚入职的时候,被要求交了300元入职管理费。而工作了整整一个月,工资只拿到200块。这么一算,辛苦这一个月,反倒亏了100块。除了钱小姐之外,还有不少在这家KTV上班的员工,都觉得自己被坑了。

龙头寺动力国际的3楼,有一家叫做魅力国际的KTV。钱小姐和她的同事们都说,他们浏览过一些招聘网站之后,就有人打电话,邀请他们来到这家KTV上班。所有人办理入职的时候,都被要求了交纳一笔“入职管理费”,说是用来确保他们,不会上几天班后就提出辞职。

每个员工被要求缴费的金额并不相同。多的七八百,少的两三百,缴纳费用后能得到一张收据,收据上,却看不到收款单位。每个员工还被要求在一份劳动合同上签了字。但最终,劳动合同也被人单位给收走了。

刚入职的时候,说的是当文员,每个月保底工资2500到3500不等。而入职以后,大伙儿的岗位却变成了所谓的“人事专员”。每天的主要职责,就是打电话给其他求职者,邀请对方来这里上班并缴纳“管理费”。

不少人都觉得不太对劲,干了几天就提出了辞职。只有钱小姐坚持到了一个月。只不过,对方承诺的保底工资并没有兑现。最终,钱小姐因为正式招到了3名员工,得到的工资是200元。

6月16号下午,记者陪同员工们一起,来到了这家叫做魅力国际的KTV。自称是人事部主管的一名男子向记者表示,所有的这些员工,都有各自的小组长在管理。这些员工究竟该是什么待遇,只有他们的小组长才清楚。

至于为什么要把劳动合同收走?所有收据和工作证,为何没有盖上单位的公章?对于这些问题,男子都没有给出具体的解释,只是不断地外出拨打电话。最终,员工们得到消息,说可以把他们所缴纳的管理费退回来。

记者采访过程中,当地警方也赶到了现场,对此事进行调解。记者也了解到,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受财物。大伙儿在求职过程中,如果被要求以管理费、保证金、服装费等名义向用人单位缴纳费用时,一定要多个心眼,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谭博治

原标题:打工一个月 倒亏100元?找工作还需更“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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