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热报消息,公司谈业务,合同没谈成是常有的事,但家住南坪的小李却碰上了一个“疯狂客户”,因为合同打了水漂,协商未果后,对方竟然做出一系列疯狂举动——堵门锁眼,剪掉电线,破坏公司水表等,还发短信对她进行辱骂。不堪压力的小李找到本报记者,希望记者可以帮助她。“我要求他向我道歉,并对毁坏一系列财物进行赔偿!”
合同没谈成
双方协商退货
昨日,在北城天街一家咖啡店,记者见到了小李。“我今天还和这个奇葩对骂了一顿,气死我了!”小李一脸愤怒。
她口中的“奇葩”,是她的客户田先生。小李今年21岁,大学还未毕业的她在沙坪坝利得尔大厦一家广告公司兼职,做活动执行工作。上周四,小李的朋友陈先生为她介绍了一单业务——为田先生的广告公司派发广告扇子,两万五千把印有医院广告的扇子,共派发六天。
小李和田先生加了微信,商讨合作细节。记者在小李的手机上看到,小李在微信中清楚写到:“按照六天走,2700元/天,15个人,每人每天发300(把扇子),发下午1点到7点。”小李还写到,2700元一天的价格包括培训和管理费用,对方并没有提出异议,当天便把扇子运到了小李公司的仓库。
“第二天,我联系了十几名兼职,培训了相关事宜。对方运来的扇子共有20袋,我一袋袋清点放入仓库。”忙完一系列事宜后,小李提出需要5000元定金,对方竟回:“不是说好一共2700元吗?”
原来,田先生以为是2700元6天,小李的价格,他认为太高。因为理解有误,小李只好和田先生协商退货,包括兼职人员的培训费用,搬运扇子人工费用,仓库管理费用等,小李提出田先生给300元费用后退货,田先生同意了。
运货再出问题
对方上门用胶水灌锁眼
“本来已经说好就这样退货,没想到,退货当天,我们两个的想法又出现误差。”小李摇头。而这次的“误会”,为她和公司带来了巨大的麻烦。
小李称,自己和田先生说好,自己要的300元,其中250元是人工费用和之前搬运扇子的费用,50元,是退货时自己帮忙把20袋扇子运上车的费用。“我只是帮忙把扇子从仓库运出来,以为他喊了人搬运上车,结果他却没有喊人,让我一个人搬上车。”两人理解的误会,小李在把扇子运送至车前才发现。
“两万多把扇子搬运上车,不可能才50元。”小李发现误会后,表示愿意退还50元,拒绝搬运。“对我一个女生来说,20袋扇子搬上车的劳动量太大了,这个钱我宁愿不要。”而田先生却认为,收了钱就必须做事。在电话中,田先生对小李一阵大骂,小李愤怒地扣押了扇子,将扇子搬回了仓库。“如果他不向我道歉,我就不还扇子。”
11日,小李去公司处理事务,当天,田先生带着两名陌生男子前来,嘴里骂着脏话。她和公司负责人杜先生当即锁上大门,对方三人却在门口不走,声称要堵住小李,让小李给他们一个交代。
微信拉黑后,田先生发短信辱骂小李
小李和杜先生当即决定报警,沙坪坝渝碚路派出所警察闻讯前来,杜先生向记者证实,警察在现场协商时,田先生还不停用脏话辱骂小李,称她“长得丑,50块钱都看得起,不要脸”等。
小李公司大门被田先生用牙签和502堵住
警察协商后,两人达成协议,星期一再次见面协商。当天晚上,田先生三人再次返回小李公司,用502和牙签堵死了小李公司大门锁眼。“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地痞流氓!”小李向记者出示了锁眼被堵住的照片,她万没有想到,警察协商后,对方竟然还会以这样的方式报复。
第二天再次毁坏网线电线
对方还称“你坏事做多了活该”
锁眼被堵后,小李找人修了公司大门,花费近200元。周末公司放假,周一,小李返回公司,发现锁眼不仅再次用相同方法被堵住,公司的网线、电线、水表全部被人故意损坏。她和杜先生再次查看监控录像,发现,竟然又是田先生一行人所为。记者对比两天录像发现,田先生分别于11日和12日晚上前来,穿的都是一件格子衬衫,一眼就能辨认出。
两次监控录像中,田先生都穿着一件格子衬衫
第二次来时,田先生一行人在小李公司的楼层逗留了两分钟,比起前一次,田先生身上还多带了个包,小李推测:“包里应该是夹钳和剪刀之类的工具,用来损坏电线网线。”
确认是田先生后,记者致电田先生,却仍然遭到了他的否认:“什么电线网线?不是我干的,是她自己惹的别人干的。”不等记者问完,田先生立刻挂掉了电话。记者又在小李和田先生的电话录音中听到,田先生也否认了小李的质问:“不是我,是你自己坏事做多了,活该!”否认后,田先生再次辱骂了小李,还说那批扇子他不要了,他自己掏钱重新印,就算小李扣押那批扇子,他也无所谓。
“本来我觉得,他向我道歉就算了,现在他这样做实在太过分了!我绝不可能原谅她!”小李说,自己和同事统计了两次损毁的财物,价格在2000元左右。自己不仅进行了报警处理,还要走法律渠道向田先生索赔,“一定要让他为自己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律师: 故意损坏公私财产
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针对小李的情况,记者咨询了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李章虎律师,李律师称,小李和田先生本属于劳务合同关系,因为对价格误会让合同主要条款未达成,合同因此没有成立,所以应恢复原状。
但田先生对小李公司财物的毁坏,不仅触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的民事责任,还有可能涉及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当事人,除了赔偿,还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小李应搜集证据,如监控、证人、损坏物品的照片和视频等,并报警,小李可通过法律渠道索赔,赔偿金额由法院根据损毁财物价值裁定。
都市热报记者 郝树静 实习生 彭顺利 受访者供图
原标题:活动没做成,客户用牙签堵住公司锁眼 碰见奇葩客户,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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