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经营,人之信,商之魂,业之根。开门做生意,讲的就是诚信,耍小聪明糊弄消费者,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得不偿失。
本期商戒,为你讲述的是一例假冒注册商标案:我市一建材商行老板因利欲熏心“挂羊头卖狗肉”,以假充真糊弄消费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渝北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近日,涉案三人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2年,并处罚金6万元至35万元不等。
签订特许合同卖橱柜
今年46岁的冯炜为了发展自己的事业,在重庆做建材生意,还成为了一家建材商行的实际控制人。2013年至2016年期间,他代表商行与宁波一家厨具公司下属的公司签订了“BORCCI柏橱”品牌橱柜销售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由其负责“BORCCI柏橱”品牌橱柜及相关配套产品的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
虽然一套“BORCCI柏橱”橱柜的价格不菲,却因产品质量过硬,加上品牌效应,受到许多消费者的喜欢。冯炜除经营“BORCCI柏橱”橱柜产品外,还发展了自己的一个整体橱柜品牌。
在橱柜行业,冯炜的生意一时间做得风生水起。
以假充真坑骗消费者
然而,从2014年到2016年期间,冯炜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利用特许经营形成的有利条件,在未经许可或授权的情况下,先后与十位消费者签订了出售“BORCCI柏橱”品牌橱柜的订购合同书、定货合同等交易文书后,为节省费用、缩短工期,玩起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伎俩。
冯炜从宁波这家橱柜公司购进非实木橱柜,又从其他公司定做了与约定商品相似的柜门、装饰板、顶线等实木材料,然后再进行组合、装配成一套整体橱柜,假冒“BORCCI柏厨”,交付给消费者。
2016年3月至当年年底,冯炜明知商行是出售“BORCCI柏厨”品牌的专卖店,却在销售自己所有的品牌整体橱柜时,使用“BORCCI柏厨”等商标进行广告宣传和展示,并在与消费者签订的定货合同等交易文书上使用,将自有品牌整体橱柜假冒“BORCCI柏厨”品牌整体橱柜交付给消费者。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冯炜的涉案金额共计43万余元。
两名员工配合造假
“李明、王成是冯炜商行的两名工作人员。李明曾任商行的设计主管,王成为设计师,两人均是大学本科毕业。”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两人明知冯炜有意要将假冒的整体橱柜出售给消费者,却仍受冯炜的指使,配合其造假。
其中,李明曾专门去了合作公司考察,联系对方定做偷换的实木材料等。王成作为设计师时制作标有“BORCCI柏橱”商标的设计图纸,从“BORCCI柏橱”公司订单系统中,下单购进低档次产品。
去年3月,商行的行为被发现。随后,冯炜在接到警方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今年1月和3月,李明、王成也分别主动投案自首。
拍案说法>>
3人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获刑并处罚金
今年8月,案件在移送渝北区检察院审查后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同一种商品’的认定问题,名称相同的商品以及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可以认定为‘同一种商品’。”
冯炜、李明、王成与消费者签订表明出售的是“BORCCI柏橱”品牌整体橱柜的相关交易文书后,委托其他公司定做与前述消费者所订购的整体橱柜中相似的柜门、开放柜、碗盘柜、装饰板、顶线等实木材料,再结合下单订购的柜体进行组合出售给消费者;在销售自有品牌的整体橱柜时也使用“BORCCI柏橱”等商标进行广告宣传、展示,假冒“BORCCI柏橱”品牌的整体橱柜出售给消费者。虽然,假冒部分商品的具体名称与签订合作协议公司所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核定使用商品名称存在差异,但在功能、用途、主要原料、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消费者一般会认为是同一种事物,为此法院认定为同一种商品。
本案中,宁波的这家厨具公司系注册商标“BORCCI”、“BORCCI柏橱”、“柏橱”的权利人,冯炜、李明、王成未经该公司许可,在销售整体橱柜的相关交易文书以及产品上使用“BORCCI柏橱”等商标,假冒“BORCCI柏橱”品牌橱柜出售给消费者,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为此,法院依法判令冯炜刑期两年,罚金35万元;李明刑期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罚金28万元;王成刑期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6万元。
记者从多家家居建材卖场获悉,由于东窗事发,加上不少消费者举报投诉,冯炜的专卖店已关门。
闻者足戒>>
投机取巧是企业经营大忌
在今年的“3·15”期间,重庆工商部门发布2017年全市12315大数据,显示房屋、装修建材、房屋装修服务类投诉量连续两年超过30%,一些家装建材商家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偷梁换柱”的现象时有发生。
对于这类现象,曾任《重庆创业》杂志主编、重庆市协和心理顾问事务所所长的谭刚强认为,家居建材企业不停倒闭又不停催生,部分企业或商家会用一些违法手段来增加利润。“消费者花高价买品牌,结果却买了一个假冒伪劣产品回来。”谭刚强说,一旦这种现象形成行业潜规则,不但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将整个市场秩序搅乱,形成“劣币驱逐良币”,其结果导致整个市场假货横行,加大互害和泛化。
谭刚强表示,“投机取巧”只是短时的愉快,但它带来的却是长久伤害,企业会面临三方面的危险。一是一旦遭遇消费侵权,消费者会拿起法律的武器向企业索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企业非法经营一旦触及法律底线,将遭受严重的行政处罚;三是在违法经营过程中,如果触犯了刑法,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像本案中,因为假冒注册商标,不但让企业老板和员工遭遇牢狱之灾,而且原本经营得好好的企业也面临危机。如果采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偷梁换柱”等投机取巧行为,对品牌消费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今后再怎么努力,也难以挽回企业和产品的声誉。只有脚踏实地靠品牌、靠长效、靠诚实来进行经营,获得一种可靠的利润,这样才能心安理得,才赚得长久。
支招>>
企业这样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生产经营中,企业该如何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呢?承办该案的渝北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程现伟专门为企业提出了五点建议,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一是企业要树立知识产权风范防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对企业高管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约束,加强在对外经济往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风险的防范。
二是企业要及时注册商标、登记版权、申请专利,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知识产权成果。
三是科学选择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尤其是对生产工作流程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是运用商业秘密和专利权综合保护,还是单独运用其中一种方式。
四是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要建立内部维权打假的部门,中小型企业可以设置相应的岗位,保护自身知识产权。
五是与公安司法机关保持沟通、衔接,移送相关涉案线索。
提醒>>
如何识破不法商家以次充好的伎俩
如何识破不法商家以次充好的伎俩?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潘兴旺律师认为,首先,消费者在选购商品前,应当学习相关鉴别知识,譬如如何识别假货,如何验真等基本常识;其次,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应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评价好的商家;最后,一旦发现商家以次充好的,应当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以及尽量保证商品的完整性,收集好相关证据后向消协等部门求助。
潘兴旺律师介绍,对于以次充好,新消法已明确作出相关规定:“经营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如果是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还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以次充好属于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文中当事人均用化名)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 徐勤 韩政 制图 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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