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将面向社会对积极提供南岸区内有价值疫情线索的市民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00元。
疫情线索征集包括自2020年1月20日以来,重点地区籍的来区返区人员及从重点地区返区的重庆籍人员,其本人及密切接触者未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及单位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辖区内酒店、旅馆、民宿、网吧、KTV、茶楼、麻将馆等场所未按要求暂停营业的;在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活禽活畜交易、宰杀的等。
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未在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能部门或镇(街道)、村(社区)掌握情况内的,视其情况每条给予50-2000元奖励。
十二条线索反映范围:
1.自2020年1月20日以来,重点地区籍的来区返区人员及从重点地区返区的重庆籍人员,其本人及密切接触者未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及单位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
2.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未全家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的;
3.上述两类对象擅自外出、随意活动的;
4.对车站、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写字间、加油站、殡仪馆等公共场所,交通重点区域检测点,村居、社区进出口未实施体温测量、消毒作业,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依规进行信息登记的;
5.辖区内酒店、旅馆、民宿、农家乐、洗浴、美容、游泳馆、影院、酒吧、网吧、KTV、茶楼、麻将馆等场所未按要求暂停营业的;
6.举办节庆活动、聚会宴会,或擅自组织、参与聚集性文体活动的;
7.捕杀、运输、买卖、食用野生动物或在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活禽活畜交易、宰杀的;
8.诊所、药店、商场、超市等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和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的;
9.辖区内各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组织课外培训、补课等活动的;
10.按规定需暂停对外开放(营业)的场所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开放(营业)的,建筑工地、非防疫相关生产企业、非群众生活重要保障企业在国家和重庆市规定的复工日之前擅自开工、复工的;
11.在微信、微博、朋友圈等互联网平台散布谣言、造谣滋事、谎报疫情等扰乱公共秩序的;
12.其他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瀚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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