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消息,院前急救是城市卫生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今(2)日,《重庆市院前急救网络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对办法有意见建议可于6月8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cqswsjkw120@163.com。
意见稿中提出,近年来,全市院前急救整体水平得到一定提升,但仍然存在院前急救医疗机构日常管理不规范、工作流程不完善、能力评估缺乏标准等问题。《办法》的制定,结合了北京、上海、天津、杭州等城市院前急救工作经验和全市前期深入调研情况。
《办法》所称的院前医疗急救,是指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医疗机构,按照统一调度指挥,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办法》鼓励、支持非公立医院达到院前急救网络医疗机构能力评估标准后,自愿向所在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加入本市院前急救网络。
院前急救网络医疗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按照统一调度,派遣急救车辆和人员完成院前急救、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等工作。各网络医疗机构须保证院前急救车辆及人员24小时待命;因故停止院前急救服务,须提前向所属120调度指挥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资料备案。
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按照院前急救工作规范开展现场抢救和转运工作;转运患者应当遵循“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及其家属意愿”的原则。
出现未经批准擅自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医疗服务,未经批准擅自使用“120”院前急救呼叫号码或者其他带有院前急救呼叫性质号码,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急救医疗服务,院前急救网络医疗机构未经备案擅自停止院前急救服务等情况,将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给予处分。
华龙网首席记者 黄宇
原标题:《重庆市院前急救网络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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