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旅发电(2020104号)要求,经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自7月22日起,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恢复重庆全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并将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由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调至50%。出入境旅游业务暂不恢复。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各旅游景区继续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有序开放旅游景区室内场所。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李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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